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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客舱设备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5 07:26:16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客舱设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航客机 二级三级客舱布局 是什么意思


2、民用飞机可以搭多少人?


3、公共航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客舱设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民航客机 二级三级客舱布局 是什么意思

二级客舱布局就是指头等舱,经济舱。

三级的布局就是指头等,公务,经济。

就拿美联航的窄体客机客舱座位来做参考。

到2013年底,美联航运营客机数量为693架(不包含支线航空机队数量),其中:运营波音B737-700、B737-800以及空客A320-200、A319-100的数量为319架,占据其机队数量的46%。

在窄体飞机的客舱布局中,美联航设置为两舱布局:一是美联航头等舱 (United First®),二是经济舱。在经济舱中,美联航设置两种产品,即:美联航舒适经济舱(United Economy Plus®)和美联航经济舱(United Economy®)。美国联合航空公司亦是北美第一家在国内航线推出超级经济舱的航空公司,美联航称超级经济舱为“美联航舒适经济舱 (United Economy Plus®) ”。

以美联航窄体客机中机队最大的B737-800为例,美联航在该种机型设置了6种构型,客舱总座位在152-166之间,其中头等舱数量在14-20个之间。座位布局最大的B737-800客舱构型和座位布局如下:

民用飞机可以搭多少人?

不同机型搭乘的乘客数不一样。

一.大型宽体飞机:座位数在 200 以上,飞机上有双通道通行 :

747 波音 747, 载客数在 350-400 人左右。 (747、 74E 均为波音 747

的不同型号)

777 波音 777,载客在 350 人左右。 (或以 77B 作为代号)

767 波音 767,载客在 280 人左右

M11 麦道 11,载客

340 人左右 340

空中客车 340,载客 350 人左右

空中客车 300,载客 280 人左右(或以 AB6 作为代号)

空中客车

310,载客 250 人左右

ILW 伊尔 86,苏联飞机,载客 300 人左右

二。中型飞机:指单通道飞机,载客在 100 人以上,200 人以下 :

1. M82 M90

麦道 82,麦道 90 载客 150 人左右

2.737 738 733 波音 737 系列载客在 130-160 左右

3.空中客车 320,载客 180

人左右 TU5 苏联飞机,载客 150 人左右

4.英国宇航公司 BAE-146 飞机,载客 108 人

5.YK2 雅克 42,苏联飞机,载客 110 人左右

三。 小型飞机:指 100 座以下飞机,多用于支线飞行

YN7 运 7,国产飞机,载客 50 人左右

AN4 安 24,苏联飞机,载客 50 人左右

SF3 萨伯

100,载客 30 人左右 ATR 雅泰 72A,载客 70 人左右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客舱和驾驶舱的安全保卫工作。

前款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机组人员和旅客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监督管理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局的规定,具体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 本规则使用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

飞行中,是指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航空器强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接管对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责任前,应当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机组人员,是指飞行期间在航空器上执行任务的航空人员,包括机长和其他空勤人员。

扰乱行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组人员指示,从而扰乱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即:

(一) 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

(二) 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

(三) 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 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 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 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值勤期,是指航空安全员在接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安排的飞行任务后,从为了完成该次任务而到指定地点签到时刻开始(不包括从居住地或驻地到报到地点所用的地面时间),到解除任务签出时刻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一个值勤期内,如果航空安全员能在有睡眠条件的场所得到休息,则该休息时间可以不计入该值勤期的值勤时间。

休息期,是指从航空安全员到达驻地起,到为执行下一次任务离开驻地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该段时间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为该航空安全员安排任何工作和给予任何干扰。第二章 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第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旅客运输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航空安全员管理的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资源。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和民航局其他相关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制定执行程序,并纳入本企业安全保卫方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可以对所属航空安全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实施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六条 机长在执行职务时,为保护航空器、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必需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可以拒绝起飞;

(二)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三)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

(四)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旅客协助;

(五)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计划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第七条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航空器客舱实施保安检查;

(二)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

(三)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四)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

(五)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六)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航空安全员在执勤时应当严格执行执勤程序,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活动。

飞机上需要一直系安全带吗

飞机上没有强制要求要一直系安全带,但在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要系好安全带。

旅客乘坐飞机入座后,请注意收听、收看安全演示,认真阅读安全须知。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您必须系好安全带。为了安全,空中旅行全程可以系好安全带。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保证客舱安全是乘务员的首要责任。在飞机爬升、颠簸和降落过程中,乘务员必须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系好安全带。在此阶段内乘务员会暂停客舱服务。

为了安全的需要,飞机客舱设有紧急出口。通常,紧急出口座位不允许安排老、弱、病、残、孕、幼等旅客就座,更不允许放置任何行李物品。当座位在紧急出口,且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时,应主动与乘务员说明,或配合乘务人员进行座位调整。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须知:

严禁捏造、传递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信息,扰乱正常飞行秩序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中转或继续乘坐该航班过站的旅客,请注意按照到达机场标识或工作人员的分流引导,在指定区域办理中转手续或候机,过站旅客请注意领取过站登机牌。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客舱安定-客舱安全须知

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

第一条 为控制吸烟危害,维护和改善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的公共环境,保护广大旅客的健康,确保飞行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民用机场下列区域禁止吸烟:

(一)航空器活动区域;

(二)候机楼内旅客活动区域(指定吸烟区除外);

(三)旅客通道、摆渡车内;

民用机场管理部门、航空公司可在前款规定的范围之外,自行确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其它禁止吸烟场所。第三条 民用航空器内的下列区域禁止吸烟:

(一)国内航线、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航线、澳门航线及海峡两岸航线的民用航空器的客舱和厕所内;

(二)国际航线的民用航空器的客舱禁烟区和厕所内;

(三)在地面上停放的民用航空器内。第四条 民用机场禁止吸烟区域的管理工作由机场管理部门负责;民用航空器内和民用机场内由航空公司使用的区域内的禁止吸烟管理工作由航空公司负。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卫生主管部门对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的禁止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第五条 负责禁止吸烟工作的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管理场所的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采用各种形式向旅客公布并使旅客容易知道禁止吸烟的规定;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烟草广告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五)在吸烟区张贴或悬挂准许吸烟的明显标志,配置相应数量吸烟器具及有效的通风装置;

(六)航空承运人执行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时,应在客舱内标明禁烟区和吸烟区,并在旅客办理登机手续时,按照旅客要求为其安排相应区域内的可用座位。第六条 民用机场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禁止吸烟区面积、旅客数量设置兼职的卫生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

各航空公司应当在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内设置兼职的检查员。第七条 检查员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其主管区域内禁烟场所的日常禁烟管理工作;

(二)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

(三)制止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四)完成与禁止吸烟有关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检查员在履行检查职责时要礼貌待人,秉公办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予以处罚时,应出具本人的证件;收缴罚款,应出具财政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卫生罚款专用票据,并按规定上交。第九条 被动吸烟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执行本规定第五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

(三)要求检查员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或各地区管理局卫生主管部门对禁烟场所的管理部门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或受到警告并限改正后仍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一条 检查员对违反禁止吸烟有关规定的个人,应进行教育,责令其停止吸烟,并可处以10元的罚款;对经教育、劝阻后仍不执行规定的,可处以20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二条 检查员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的职责或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拒绝、妨碍检查员履行职责,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民航公安部门依照该条例处罚;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民航及驻机场部门的工作人员。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民用航空客舱设备》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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