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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6的背景研发

作者:Anita 发布时间: 2022-04-07 20:24:27

简介:】 1953年5月25日,美国空军YF-100在首次试飞中成功突破音障。1954年1月5日,苏联第一代超音速战斗机米格-19的SM-9/1原型机首飞成功。从此战斗机进入了超音速时代。米格-19是前苏

1953年5月25日,美国空军YF-100在首次试飞中成功突破音障。1954年1月5日,苏联第一代超音速战斗机米格-19的SM-9/1原型机首飞成功。从此战斗机进入了超音速时代。米格-19是前苏联米高扬设计局研制的轻型战斗机,是前苏军装备的第一种超音速战斗机,西方给绰号“农夫”(Farmer)。1951年开始设计,1953年9月原型机首次试飞,1955年初开始装备部队。米格-19装备部队时,可以说是一种性能比较好的轻型战斗机,能够满足当时强调高速截击的防空任务,具有易于操纵和使用维护简便的特点。除前苏联空军外,华约各国以及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印尼、伊拉克、朝鲜、巴基斯坦、坦桑尼亚、乌干达、越南等国的空军都装备了这种飞机,生产总数超过10000架。该机于1961年停产。米格-19的设计要求是结构简单、轻巧、灵活、爬升快、高速性能好、能超音速作战、火力强等 。 二十世纪50年代的中国空军,主力仍然是朝鲜战争后期换装的米格-15。在超音速时代,这种亚音速战斗机的性能已明显落后 。为了跟踪新的战机发展趋势,中国军方一直关注苏联的战机发展并寻求技术引进。1955年3月,苏联米格-19刚刚装备部队。1956年6月中国第二机械工业部四局就计划开展米格-19及其发动机的仿制,并且进行了一些生产准备工作。为了获得中国共产党在国际共运方面的政治支持,时任苏联最高领导人都赫鲁晓夫在向中国转让军事技术方面作了重大让步。1957年9月,聂荣臻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转让军工产品制造问题。10月中苏两国签定协议,由苏联向中国出售米格-19飞机的制造技术,并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样机和部分散装件、成品附件。由于米格-19的发展已结束,中国可以得到比较成熟且成系列的产品。苏联当时开出的备选清单上包括了米格-19S(昼间战斗型)、米格-19P(全天候截击机/航炮型)和米格-19PM(全天候导弹截击机)。这是米格-19家族中3个主要型别,搭配使用基本上可以满足空军昼间争夺制空权和夜间拦截的需要。按照当时的双方协议,上述3个型号中国均有采购。在签署许可生产协议的时候,中国选择米格-19P作为仿制型号,购买了该型飞机和发动机的整套图纸,并定点在沈阳飞机制造厂生产飞机、沈阳黎明发动机厂生产发动机。按照1957年协议,苏联于1958年上半年陆续将米格-19P的图纸发到沈阳飞机制造厂和黎明发动机厂。1958年8月仿制前期准备基本完成,遂正式开始仿制工作。仿制的米格-19P在国内被称作东风103,这是当时中国国内航空工业提出发展的一系列“东风”型号之一。 歼-6甲(东风103):在仿制过程中,沈阳两厂全部采用自行编制的工艺资料和自己制造的工艺设备。1958年12月17日,东风103 由王幽淮驾驶首飞成功。1959年4月26日,国家鉴定委员会正式鉴定验收。歼-6的整个试制周期,比歼-5(米格-17F)大约缩短了一半。1964年11月,航空工业部统一国产飞机命名,东风103改称歼-6甲。由于质量不过关,早期生产的歼-6甲没有发挥任何作用。1973年11月,空军提出新的武器装备发展规划,其中一条是:为解决夜间作战的需要,建议重新恢复歼-6甲的生产。当时歼-5甲夜间战斗机(米格-17PF)已经陈旧不堪。1974年,贵州飞机厂根据空军要求重新仿制歼-6甲,以便担负夜间作战任务。1975年12月21日,新歼-6甲首飞成功。1977年,该机设计定型,少量投产。早期的沈阳飞机厂歼-6甲就是完全仿制米格-19P,主要特点是:机头延长,以安装分体式PR-1雷达;照相枪在进气口右方;空速管位于右翼尖;固定武器为2门23毫米航炮。贵州仿制的新歼-6甲改进最突出的一点是:对“雷-2”机载雷达进行改进,使之除了配合航炮射击外,还可以用于控制霹雳-2号空空导弹,从而扩大了歼-6甲的机载武器种类,增强了其作战能力。由于这一改进,新歼-6甲翼下增加了两个挂架,用于挂载霹雳-2号导弹。但由于制导体制不同,无论早期还是后期的歼-6甲都不能使用霹雳-1导弹。除此以外,新歼-6甲还采用了I型火箭弹射救生系统、双发启动系统、主起落架应用盘式刹车等共计7项改进 。歼-6甲(歼-6基本型)1964年投产,1984年停产,共生产3562架,中国空军、海军大量装备并输往国外的就是这种型别 。59式(东风 102):由于只购买了米格-19P的生产许可证,中国并没有图纸可供直接仿制昼间战斗型米格-19S。而在结构上,米格-19P和米格-19S相差并不大。因此,根据上级决定,由沈阳飞机制造厂负责,以米格-19P为基准,参照米格-19S进行设计,生产出歼击机(称东风 102)。在实际设计中存在问题,没有进行结构强度计算,强度仅及设计指标的86%。东风102于1958年12月开始设计,1959年2月进入试制阶段。9月30日,吴克明驾驶东风102完成首次试飞,至12月6日试飞完成。按照当时的命名规则,东风102被空军命名为59式歼击机。但试飞结果表明,59式不仅性能难与米格-19S匹敌,甚至连基本的飞行品质都不能保证,强度不足导致飞机飞行中严重抖动,因此该型机并未装备部队使用。59式的主要特点是:前机身参照米格-19S前机身自行设计,并在进气口增加了铝制激波锥;后机身照搬采用米格-19P;机翼按米格-19S机翼测绘,而空速管仍按照米格-19P的方式布置于右翼尖;翼下有一对固定前伸发射梁,但在当时而言并无可供挂载的导弹。 歼-6乙(东风 105):歼-6乙实际上是南昌飞机厂仿制的米格-19PM。除了翼下4个固定挂梁外,该机在外观上和歼-6甲几乎没有区别。南昌飞机厂仿制米格-19PM始于1958年11月,当时南昌飞期望通过仿制工作实现由螺旋桨飞机制造厂向喷气式飞机制造厂的跨越。1959年3月,南昌飞机厂开始按苏联提供的图纸资料,仿制米格-19PM(当时称东风105,后曾短暂称为59乙,直至1964年统一命名为歼-6乙)。1959年9月28日,南昌仿制米格-19P成功,11月28日通过国家鉴定,随后生产了7架。1963年,第一架米格-19PM试飞合格,以后制造了19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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