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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奖励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9 13:56:17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志愿者服务奖励》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志愿者补助发放标准


2、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3、志愿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志愿者服务奖励》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志愿者补助发放标准

1、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一致;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2、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全国项目办按每人350元的标准,统一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等。

第十四条 奖章授予制度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

(一)注册志愿者自获得“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的,由地(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二)注册志愿者自获得地(市)级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三)注册志愿者自获得省级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四)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6个月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奖章。

(五)奖章获得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

志愿者是自愿、无偿地向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所以,志愿者不领工资这一点是无需质疑的。但为志愿者发放一定的补贴,却是可以理解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志愿者的经济负担,增强服务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毕竟志愿者服务社会也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作支撑,而且大部分志愿者尤其是年轻人收入并不高的情况下,长期做志愿者所要付出的各种经济成本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有条件的公益机构一般都会为志愿者提供交通费、餐费、通讯费、油费之类的补贴,以鼓励他们更持久地服务于社会;但也不是必须得发,暂时没条件的机构,也无需强求,把志愿者用好,把服务做好,才是关键。

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从自身做起 加强对志愿者的日常联系沟通与管理,根据活动需要与志愿者特长等情况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

可以提出公开表扬 并且上榜竞争

也可以实行有钱奖励 不过数目相对不能太诱人

志愿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志愿者可以享受待遇有:

1、发放生活补贴,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社会保险;

2、服务期间视为工作年限,计算工龄;

3、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免试入读成人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期满三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成绩加10分,当年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报考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招录中限定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职位,当年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

4、自主择业创业的,享受国家贷款贴息政策。

《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第三十二条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志愿服务奖惩制度细则

如何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是目前高校志愿者发展的一个瓶颈。活动中要有人起带头作用,要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要严格服务时间的统计。

第一条 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及处罚,规范滨州市高校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形成志愿者服务光荣的社会荣誉感,进一步激发高校青年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

第二条 表彰条件

1、积极参加高校部组织在活动,配合活动组织者组织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并积极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青年志愿者(会员)每人每学年至少不少于30小时的志愿服务的时间,青年志愿者干部每人每学年至少不少于60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

3、品质优秀,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4、与会员相处融洽,不搞个人主义,不拉帮结派。

5、不得私自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做出有损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事。

6、没有打架斗殴现象,没有受到学校严重警告。

违规行为及处罚条例

1、 未经允许私自以志愿者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学校,给与警告处分。

2、 未经允许私自从事涉外活动的学校,给与警告处分。

3、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校给与警告处分,学校警告两次年底评优、奖时取消一半资格,学校警告三次取消本年所有评优奖励资格。

拓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提出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公开内容全覆盖。

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中国青年志愿——志愿、公益

关于《志愿者服务奖励》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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