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们一直认为,飞行世界几乎全部是由班机、战斗机和轰炸机以及少量的私人专有的轻型飞机构成的。其实不然,占大多数的飞机是从事统称为“通用航空”飞行的飞机。通用航空不仅包
人们一直认为,飞行世界几乎全部是由班机、战斗机和轰炸机以及少量的私人专有的轻型飞机构成的。其实不然,占大多数的飞机是从事统称为“通用航空”飞行的飞机。通用航空不仅包括用于消遣目的私人飞机飞行,而且还包括繁忙的商用飞机飞行;客运和货运包租班机飞行;测量和绘图;为庄稼喷撒农药和为土地播种与施肥;管路、森林和渔场巡逻;灭火;勘探矿藏;营救和救护;训练、比赛和其他形式的体育飞行;新闻、广播、广告和表演飞行;甚至也包括交通管制。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上述这些活动在规模上和范围上都增加了。到了印年代,从事通用航空的飞机约占全世界飞机总数的60%。到了70年代初期,因关闭了某些生产设备,用于此种用途的飞机的生产稍微减少了一些,生产一批新型的和改进型飞机的计划被搁置一边或被放弃了。但是,这种情况是暂时的。无论如何,通用航空在继续地迅速增长,自1965年起5年之内,世界上制造了53000多架通用飞机;1970年,将近有50万人(其中还不包括前苏联人)拥有私人驾驶执照。
什么是通用航空市场
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
通用航空General Aviation,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的定义 从事通用航空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从事的通用航空活动相适应,符合保证飞行安全要求的民用航空器; (二)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航空人员;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限于企业法人。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通用航空企业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应当与用户订立书面合同,但是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或者救灾飞行除外。组织实施作业飞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作物或者牲畜等造成损害。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