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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就业如何(详细的)
2、中国民用航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信息公开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就业如何(详细的)
-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怎么样
- 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决定(2007)
- 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分(含2021-2022历年)
- 5、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 6、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就业如何(详细的)
电子是全校最难得专业!不过就业也不错,就业方向一般都是机务维修,待遇应各个公司的不同而不同。
[1].民航飞行学院是民航局直属院校,和各大航空公司均有密切关系,而近几年内由于民航发展迅速,飞院中的民航相关专业也就业前景看好。
[2].具体地说,飞院中就业前景最好的首推飞行技术专业,只要能毕业,100%就业,但是这个也是特种专业,不是你努力考个好分数就能进的。其次,如果你高考分数好的话,飞院的交通运输专业也不错,对身体各方面要求不高而出路很好,前几年也是100%就业的。再往下可以考虑飞院的飞行器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以后可到航空公司从事飞机维修保养,也是就业前景很好的专业。要说的是,民航相关专业近几年的就业前景都很好,但是这些专业包括空乘等,日常工作都是很辛苦的。
今天,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校友随处可见,他们当中的大批优秀人才
学院生活(18张)已经走上了中国民航各级管理部门的领导岗位,成为中国民航建设和发展的中坚力量。 早在上个世纪中后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就开始接收国外政府公派的留学生了。
首批留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学生是1962年6月1日开始投入飞行训练的10名越南学生。此后的30多年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其自己所特有的魅力吸引着蒙古、日本、韩国、柬埔寨、香港等众多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飞行、航管、机务维修人员来这里进行学习和深造。 站在社会发展的前沿,满足社会最新需求,自1991学院首开中国私人飞行驾照培训先河以来, 已有近100名国内外航空爱好者在这里毕业,并获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私人飞机驾驶执照。 致力于教书育人的飞院人也从来没有忘记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从1999年至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今,飞院人连续出色地完成了北京、四川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要求协助的人工增雨作业任务。目前,飞行学院的“ 四川三星通用航空公司 ”已横空出世。飞行学院将在多层面、多领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自身,向建设世界一流飞行大学冲击。
学校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院所,其中,民航飞行技术与航空安全科研基地是中国民航的重点科研单位,基地下设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2006年,经国际民航组织和中国民航总局认证,学校成为国内唯一有权开展国际民航(ICAO)英语培训和等级认证的教育机构。
校园活动(13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采用独树一帜的双师制实施本科人才培养。学校现有教职工3300余人,各类教师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实训教师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000余人。他们当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100余人(含国家功勋飞行员47人,高级工程师7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占学校理论教师总数的75%以上。目前,各类在校学生1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20余人,留学生近100人,飞行学生3000余人。
学校现有固定资产近26亿元(不含土地资产值),其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国内民航高校之首。目 学员培训前,学校在四川、河南两省6地市建有4个飞行分院、5个机场1个通用航空公司和1个飞机修理厂;配有奖状、夏延、西门诺尔、TB、赛斯纳-172等13种共234架初、中、高级教练机和包括波音737-300、800、空客320等在内的全动式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35台;有中、美、法三国六方合作创建的位居全球三大培训中心之列的航空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拥有各型航空发动机400余台;馆藏图书超过百万册、电子图书73万册、国内外数据库33个,建有1000兆校园网。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结合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校内学术氛围浓厚,学风、校风良好。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建立了令国内高校瞩目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文化素质教育体系。
长期以来,学校十分重视学术和文化技术交流,已同包括波音、空客等知名航空企业,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北欧飞行学院等在内的国外数十所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有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近1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被学校聘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或名誉顾问。
51年沧海桑田,51年栉风沐雨。飞院人根植民航,见证变迁,创造辉煌。据统计,建校51年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为新中国民航和亚洲、非洲20多个国家、地区的民航业培养了近50000名各类专业人才,其中,向中国民航输送的13000余名飞行员,占中国民航飞行员总数的90%以上。
今天,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发扬“忠诚团结、勤奋严谨、安全精飞、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继续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革开放促发展、促和谐,努力把世界一流飞行大学建设推向新的阶段。
近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
录取分数线专业分数线 高考科目: 生源地:
年份
最低
最高
平均
投档
录取人数
录取批次
2009 459 534 478 -- 40 本科二批
2009 388 526 445 -- 44 本科提前批
2008 455 540 473 -- 47 本科二批
2008 410 513 484 -- 9 本科提前批
2007 402 621 488 -- 30 本科提前批
2007 478 556 510 -- 29 本科二批
2006 490 536 513 -- 17 本科二、三批
2006 490 536 513 -- 17 本科二批
2006 475 534 504 -- 2 本科提前批
2005 422 462 441 -- 14 本科二批
2002 -- -- 447 -- -- 不详
2001 -- -- 446 -- -- 不详
当然呢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最有可能更好发展的,做出选择了就坚持下去,选择了就要风雨兼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怎么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培养既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又具备一定应用(航空)领域知识,具有较强的该领域计算机应用系统设计、开发、维护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实用人才。开设的课程主要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程序语言设计与编译、离散数学、数字逻辑、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航空计算机应用等。设有民航及其它行业所需要的航空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应用三个专业方向,培养复合型高级实用人才。学生通过航空计算机应用和民航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技能训练,毕业时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可在民航各管理局、航空公司、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等的研究、开发,应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理工类、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备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特别是适应民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内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设的课程主要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电路分析基础、电子线路、脉冲数字电路、电磁场-微波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数字信号处理、导航原理、雷达原理、自动飞行控制系统、适航管理等课程。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电子电路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备分析电子电路的基本能力;掌握电子系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现代电子技术及其发展趋势;掌握航空电子设备的基本维修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电子设备维修能力并能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毕业时,达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维修、管理和开发人才的知识和技能规定,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可面向电子、航空、电信、交通、国防等领域的研究所、公司以及相关生产企业单位、从事电子与通讯技术研究、开发,设备管理及维护等工作,也可从事高校、研究部门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决定(2007)
第九条修改为:
“第九条 民航总局鼓励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的建立,支持开展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和分析应用的技术研究,对在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修改为:
“第十一条 飞行事故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飞行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飞行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民航总局,同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事发单位应当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附录一)。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事发单位不能因为信息不全而推迟上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在上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二)由民航总局组织事故调查的,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2 个月内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事故调查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附录二)。由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的,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6 个月内向民航总局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不能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应当向接受报告的部门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第十四条修改为:
“第十四条 其他不安全事件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尽快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如果发生的是飞行不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24 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如果发生的是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24 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48 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如事实简单,责任清楚,也可直接报最终报告表。
(二)其他不安全事件调查结束后,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民航总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或“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第十八条修改为:
“第十八条 向国际民航组织和国外相关机构报告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飞行事故或严重飞行事故征候发生后,民航总局向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设计国、制造国和国际民航组织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和地点、运营人、航空器型别、国籍登记号、飞行过程、机组和旅客信息、人员伤亡情况、航空器受损情况和危险品载运情况等。
(二)飞行事故调查结束后,民航总局向国际民航组织送交一份事故调查最终报告副本。
(三)飞行事故发生后30 天内,民航总局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交初始报告表。飞行事故和严重飞行事故征候调查结束后,民航总局尽早将最终报告表提交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 修正案颁布后,民航总局将对其进行评估,决定采纳的,及时修订本规定;需要保留差异的,及时将差异通报国际民航组织。”
2005年3月7日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143号令发布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根据本决定做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附录一 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略)
附录二 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略)
附录三 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略)
附录四 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分(含2021-2022历年)
;想要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同学,都比较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的录取分数线,那么,高考多少分可以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是多少?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分(含2021-2022历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分?
截止到目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如果需要2022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分数线的同学,不妨参考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请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分数线
2021年各省录取分数统计
生源地
批次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北京
本科
不分文理
523
450
天津
本科
不分文理
609
525
河北
本科
历史组
543
524
物理组
566
501
贫困
物理组
532
532
山西
本一
文史
553
543
理工
539
505
内蒙古
本一
文史
536
502
理工
537
441
辽宁
本科
历史组
587
525
物理组
592
468
吉林
本二
文史
493
430
理工
504
407
贫困
理工
488
488
黑龙江
本一
理工
551
478
本二
文史
510
428
理工
475
387
贫困
理工
505
505
上海
本科
不分文理
472
401
江苏
本二
历史组
535
529
物理组
538
483
浙江
本科
不分文理
610
524
安徽
本二
文史
562
542
理工
547
481
贫困
理工
501
493
福建
本二
历史组
539
517
物理组
552
497
江西
本二
文史
555
550
理工
547
467
贫困
理工
521
508
山东
本科
不分文理
575
509
河南
本二
文史
580
565
理工
587
535
贫困
理工
575
562
湖北
本二
历史组
554
539
物理组
592
496
贫困
物理组
515
502
湖南
本二
历史组
527
518
物理组
575
499
贫困
物理组
529
486
广东
本科
历史组
537
523
物理组
565
482
广西
本二
文史
513
485
理工
540
435
贫困
理工
499
427
海南
本科
不分文理
654
535
贫困
不分文理
620
585
重庆
本一
历史组
557
525
物理组
595
537
贫困
物理组
588
563
四川
本一
理工
613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及时掌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有效预防各类民用航空事故,控制和消除航空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以下简称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地面事故(以下简称航空地面事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以下简称飞行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的信息管理。航空安全举报事件(以下简称举报事件)信息的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是指与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有关的信息。
飞行事故的定义和等级分类,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国家标准GB14648-93执行。
航空地面事故的定义和标准,按《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国家标准GB18432-2001执行。
飞行事故征候的定义、分类和标准,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2001-2004执行。
其他不安全事件是指航空器运行中发生航空器损坏、设施设备损坏、人员受伤或者是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但其程度未构成飞行事故征候或航空地面事故的事件。
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若被修订、代替,以最新版本为准。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航空安全举报事件是指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举报的与航空安全有关的事件。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航空安全信息系统是指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和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事发相关单位是指航空器运营人及事发地的运行保证部门。第七条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民航总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行业航空安全信息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第八条 民航总局负责组织建立航空安全信息系统,实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共享。第九条 民航总局鼓励和支持开展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和分析应用的技术研究,对在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应当按照规定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第二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报告第十一条 飞行事故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飞行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民航总局和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事发单位应当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附录一)。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事发单位不能因为信息不全而推迟上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在上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二)由民航总局组织事故调查的,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20天内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事故调查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附录二)。由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的,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90天内向民航总局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不能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应当向接受报告的部门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第十二条 航空地面事故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航空地面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12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附录三);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事发单位上报航空地面事故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二)航空地面事故调查结束后,负责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民航总局提交航空地面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民用航空地面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附录四)。第十三条 飞行事故征候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飞行事故征候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尽快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事故征候信息。事发单位应当于事发后24小时内向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事发后48小时内将审核后的初始报告表上报民航总局。
事发单位上报飞行事故征候初始报告表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结束后,负责调查的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民航总局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最终报告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教学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高水平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icafuc
招生网址:
招生微信公众号:cafuc_zsc
E-MAIL:zsk@cafuc.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处(招飞中心)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1
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
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矫正远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
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5
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
大气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7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8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9
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0
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1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2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4
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5
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6
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7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8
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9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20
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21
消防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5
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6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7
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28
翻译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29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3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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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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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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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特点,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见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八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质量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2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和四川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1166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4440—4920元/年。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七章
奖贷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中国民航出版社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所在街道、乡镇、当地民航招飞办(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适用)证明,向我院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第三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学生,学院根据社会用人需求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符合专业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转入其申报专业学习。
第十章
学生毕业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对我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38-51831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信息公开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