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应急救援服务合同》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2、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应急救援服务合同》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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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第一章 总则一、国际民航组织的总体要求考虑到航空器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迫切需要,国际民航组织在1998年10月召开的第32届大会上审议了关于援助航空器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议题,并通过了第A32-7号决议,呼吁各缔约国重申它们支援民用航空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承诺,敦促有关国家制定家属援助计划。2001年,国际民航组织发布了《航空器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援助指南》(国际民航组织通告285-AN/166),作为提供给各缔约国制定此类规定的参考文件。二、其他国家关于空难旅客家属援助的立法情况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美国是较早制定空难旅客家属援助规定的国家。1996年10月9日,经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克林顿总统签署了《1996年空难家庭援助条例》,该条例赋予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以帮助发生在美国领土上的空难遇难者家属的附加责任。
这一法律由1996年9月9日的《总统行政备忘录》加以补充,在该备忘录中克林顿总统指定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为向重大交通灾难遇难者家属提供联邦服务的协调机构,此外,参与家庭援助的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还包括:美国红十字会(ARC)、国务院(DOS)、卫生和公共服务部(DHHS)、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司法部(DOJ)、国防部(DOD)。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为有效实施这一法令,还先后与上述机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此外,为及时、充分地掌握发生事故的航班的旅客信息,美国运输部还制定了《旅客舱单信息》(243部),收录在美国法典第49集第14分集中,对旅客信息的收集和保存、空难后的信息传递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上述法令为美国有效实施空难旅客家属援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三、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在一起具体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要有成效地为旅客家属提供必要的援助,必须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调和配合。而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均没有关于家属援助的具体规定或要求。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我局不能为其他部门和机构设定权利与义务。更为重要的是,与美国不同,我国对于民用航空飞行事故的调查权力按照国家目前的相关规定,对于特大(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以上的事故,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大以下的事故由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有鉴于此,规定中明确由民航总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定事故处理协调小组,协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与家属之间的联络。
围绕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问题,规定着重了与现行规章的衔接问题。如关于事故信息报告,主要与2005年4月7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相衔接,此外,还考虑了与《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等规章的协调、统一的问题。四、规定的出发点和基本内容尽管有上述立法方面的困难,我们无法在短时期内出台一个类似美国模式的家属援助条例,但是从现实的需要考虑,我们认为,应当在国务院赋予我局的行业管理权限内,制定一个相关规定,重点在于要有一套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尤其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建立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家属援助计划,并应当定期组织演练,以避免一旦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出现的混乱局面,特别是要给旅客家属以必要的精神抚慰和援助。本规定围绕上述原则,主要涉及了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1、关于适用范围按照我国现行的民用航空器事故等级标准,我国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尽管从理论上说,不论事故的规模多大,罹难者及其家属均应该得到适当的援助,但由于航空器事故的大小和情况不同,提供家属援助所需资源的多少相差很大。考虑到我国公共航空运输的载客量等特点,规定将适用范围限定在重大及其以上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2、关于主管部门的职责自2002年国务院关于民航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局作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行使行业管理职责,已彻底改变体制改革前政企不分的局面。因此,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处理中,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们认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从政府的角度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以便有需要时启动应急程序。这一应急程序关注的应当是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协调、配合、各自职责分工。在一起具体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按照我国现行的事故调查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应当是配合或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以及督促、协调事故的善后处理,在后者的处理中行业主管部门更多地应当充当督促和协调角色,重视政府信息的公布,具体的家属援助工作、赔偿工作应当由事发航空运输企业承担,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3、关于航空运输企业的责任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处理中,最为重要的是当事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我们调研中了解的情况,我国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是值得行业主管部门特别重视的问题。尽管有的企业已经制定了针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预案,但在必要时是否能够迅速激活整套程序,使之有成效地发挥作用,仍是值得怀疑的。针对这些情况,规定了航空运输企业不仅应当将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而且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善后处理中,航空运输企业是家属援助方面的具体实施者。因此,运输企业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家属援助计划,以保证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后,能够为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抚慰。这就要求航空运输企业要为此计划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规定相应地提出了原则要求。
4、关于对外国公共航空承运人能否适用问题美国在公布空难家庭援助法案后,又通过了关于要求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和外国航空承运人满足涉及外国航空承运人的航空器事故所涉旅客家属需要的规定,要求飞美国的外国航空承运人要向运输部长和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主席提交一份关于满足该外国航空承运人控制下的航空器造成大量人员死亡的事故所涉家属需要的计划。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对通航我国的外国航空承运人未提此类要求。
特此说明。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一、关于遵循“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条例”的相关要求,民用机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机场所在地政府统一管理的问题
2007年11月1日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2009年7月1日实施的“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据此,本规则分别在总则第四条、第三章第十条、第四章第十九条和第六章第三十九条对上述规定进行了响应和细化,并在总体要求、机构职责、应急救援计划及预案的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指挥等方面都明确了机场所在地政府对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主导地位,以及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与所在城市突发事件应对相融合的问题。二、关于民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本规则总则中,增加了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条款。即“最大限度抢救人的生命及减少财产损失,预案完善、准备充分、出动及时、救援有效的原则”,以此作为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纲和全体参加救援人员的行为准则。这样做,一是贯彻落实新时期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强调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二是将整个民用运输机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在总则中做一个高度浓缩和概括,更加突出了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本质要求。三、关于对机场配备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的要求
民航应急救援工作的设施设备配备中,有关消防、应急救护等方面都有相关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如由民航局公安局管理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和由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管理的《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等,这些都在本规则中直接引用。但是对于残损航空器搬移问题,却一直没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为此,在紧急突发事件中,由于搬移设备不足,残损航空器不能快速移走,客观上延长了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影响了机场的正常运行。基于上述情况,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本规则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要求民用运输机场应根据其飞机年起降架次的多少,配备一定规模的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四、关于机场消防战斗员应当具有紧急救护技能问题
机场发生的突发事件,特别是涉及航空器失事的紧急事件,第一支响应力量是消防救援部门,因此消防战斗员往往是第一批接触遇难者的人员。而就我国民用机场目前情况而言,除了少数大型枢纽机场外,大部分机场不具备完善的医疗救护条件,机场所在地的地方医疗救护人员又难以在最短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由此,伤员的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心脏复苏等紧急救护工作难以尽快实施,客观上会延误救治时间,因此,要求消防战斗员具有紧急救护技能,对最大限度的挽救遇难者的生命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几乎全世界机场的专职消防队员都不同程度的具有紧急救护技能并取得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资格认证,而我国尚缺乏相应的法规规章,在此情况下,也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本规则第三章第十四条增加了本着“自救互救”人道主义原则,消防人员可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护的条款。另外,在本规则第五章第三十五条,也对包括机场专、兼职消防员的医疗救护技能提出了要求。五、关于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中的督导问题
按照国家和民航行业的要求,机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应定期组织演练,以考核机场应急救援计划及其预案的合理和完善、设施设备的维护准备情况、参加救援的各级指挥员指挥能力及其应变能力。就目前情况看,特别是综合演练,往往出现演练变为“演戏”的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演练的所有环节都是预先设定好的,不能有丝毫的改变,也就更谈不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为此,本规则在第七章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了演练工作“导”、“演”分开的原则和做法,也就是在演练指挥班子以外增设督导和督查人员,根据演练的进程假设突发情况,以考验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特别是各级指挥人员的应变能力。
另外,在本规则第七章第六十条,还专门做出规定,民航行政机关对演练工作应当予以督查,以综合评估演练工作的实效性。六、关于应急救援工作中机场公安部门职责问题
《民航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民航政法发〔2003〕138号)对机场公安机构职责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空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因此我局规章对机场公安机构的业务管理仅限于空防安全,“原规则”(90号令)的表述涉及公安部的管理职责,但考虑到两部门联合发布规章可能会影响本规章的出台进度,因此,本规章回避了对机场公安机关职责进行直接规定,只对预案进行要求,由地方政府在制定预案时将机场公安机关职责再予以明确。该内容在第四章第二十条予以体现。
服务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具有完全自愿的特点。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服务承诺书 篇1
我司将从物业清洁服务的基础工作开始,全面而深入的以科学化、系统化模式对XX进行服务,通过XX省XX甲方的紧密配合和支持,落实我司达到既定的服务目标和服务指标的要求。
1、服务目标
(1)服务第一,客户至上
通过系统的培训,强化员工对管理服务的认识和服务技能,做到以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
(2)专业管理,国际认证
根据国家及行业的需求,按照ISO9001:20xx国际质量体系,融合专业化的规章制度,全面推行高水平的物业服务。
(3)树立形象,打造品牌
以服务质量的提升,附以我司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令客户亲身感受优质而专业的物业服务,并且通过我们优质的物业管理帮助科技XX树立星级办公楼形象,共同打造品牌声誉。
2、服务指标
我司郑重承诺,以最优质、专业的清洁服务,为XX省XX项目营造一流的整洁、舒适、优美的清洁环境,并不断提升清洁服务水平及质量,特拟定以下指标,并承诺。
服务承诺书 篇2
一、主要内容包括:
1、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具体服务内容:
(1)非人为损坏的货物,本单位一律包修、包换、包退。
(2)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维修。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24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最迟在3日内免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买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2、货物质量保证外具体服务内容:
如果人为损坏的货物,在修理过程中只收取成本费。
3、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维修单位名称:-----------------
地点:------------------
电话:--------
联系人:---
二、售后专业服务细则
1、保修期
所有产品整体实行壹年(三包),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回应,3小时内到现场后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当时无法排除故障,要做出解决方案。在保修期满后以优惠价格(出厂价)供应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其他配件。
2、免费维修内容
自货物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五年内货物非人为因素所至,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包括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及相关服务。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不享受免费维修服务,可给予维修,并适当收取维修件的成本费。
3、定期跟踪保养
对合同货物提供保养,成立专门质量跟踪队伍,每半年检验、咨询合同产品使用情况,五年内每年一次全部合同货物保养服务,使家具保持在最佳使用状态,以确保用户无后顾之忧。
承诺人:
服务承诺书 篇3
本人作为站(库、室)员工,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或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卡》、《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事故逃生线路。
6、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用火、进设备、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行无证作业。
7、积极参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进行解决。
8、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的指挥。
9、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责制”。
10、驾驶机动车必须做到持有有效驾驶证,不开病车,不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章,骑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1、严格执行对现金、票据有关管理规定,保证不发生丢失、被盗、被抢安全事故发生。
12、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3、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六大禁令”和销售公司“六大禁令”细则。
此承诺书一式叁份,一份公司储运安全部备案,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签名:xxx
时间:x年x月x日
服务承诺书 篇4
一、及时准确供给酒店、大小交通(机票、火车票)、旅游信息,针对您所需的服务项目第一时间的策划与报价。
二、如果您需要亲临现场考察,我们会有专人协助您的工作。
三、执行双方确认的协议条款,在保证您所需的服务的前提下,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四、供给会议签到台,并有专人协助会务组分发资料,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五、会议期间及时叫早、叫醒服务使参会代表安心休息。
六、参会代表离店前,有专人协助办理离店手续节省大家时间,同时为部分延住、晚离店代表办理相应手续。
七、会议期间,根据具体情景,适时供给会务人员部分免费房(1-2间)。
八、免费给会议重要领导住房赠送鲜花和水果。
九、协助会务组布置会场和绿化。
十、如果您需要在会议答谢宴会上穿插即兴的文娱活动,我们能为您安排最好的节目与演员、乐手,提长现场气氛。
十一、免费为会议供给会议提示牌、水牌和席位卡。
十二、根据实际情景,供给收费免费机场、火车站接送服务,如有参会者需提前返程,可在会堂一角设返程机票预定。
十三、如果您在会后需要为参会嘉宾供给一份具有当地特色的纪念品,我们会供给必要的服务及信息,并协助您采购。
十四、如果您在会后需要为参会嘉宾提供给一次难得的旅游活动,我们会为您供给最优质的旅游行程、游览到最好景区景点、安排最佳时间段飞机航班、品尝到当地最具代表性的风味餐、最好的导游、驾驶技术一流的师傅和车况良好的旅游车辆,同时报给您一个适宜公道的价格。
十五、公关礼仪:礼义小姐(现场礼仪接待,派发资料,形象展示)文艺演出(专业表演团,可挑选节目)空飘(氢气球充气、升空)花蓝(大、中、小号订做)主持人(男、女均可)签到笔薄(专业用品)摄影摄像(专业摄影公司、专业摄影师)。
十六、印刷设计:很多文字性的宣传资料,由于量大不便携带,我们愿意在当地为客户解决这些资料的制作工作。名片单色多色制作;意见调查表格;相关资料打字、复印、印刷;彩旗的制作;背景牌:有材料做夹板,进口萤光纸。
十七、物品运输:会议中若是需要很多相应物品和设备的,我们愿意为客户解决这些物品的运输、搬运问题。小件展品的运输:展柜,展桌,椅子,小型设备,小件货物的运送;大件展品运输:大型器械,大件物品的运送;特种展品运输:化学用品,医药用品以及复杂物品的运送;远程展品运输:远距离的展品运送;参展资料运输:宣传资料,印刷品,纪念礼品的运送:贵重展品运输:电脑、服务器、钢琴等贵重物品的运送。
十八、物品配送:洒水食品:如会议期间会务方需要烟、饮料、矿泉水、食品等日常用品,我方可代购:办公用品:代办会议期间,会务组所需的办公用品:纪念礼品:供给礼品、旅游纪念品的咨询、选送等服务。云南民族服饰:参会嘉宾若能身着统一、最具特色的云南民族服饰,会对外界(其他人群)产生一种特殊的感觉与影响:旅行袋:印有会议主办方指定的图案和文字的旅行袋,除能帮忙参会喜宾装载物品外,更多一份纪念意义;笔记本:特殊纪念意义的笔记本,能让客户铭记本次活动与会议主办方。
十九、翻译服务:中英对译口译中日对译笔译中韩对译笔译中俄对译口译。
二十、订票服务:代订各大航空公司及相应各大航线优惠折扣机票;免费代全国各地返程火车硬(座)卧铺车票。
二十一、邮政速递:文件资料包含印刷品,信函、明信片、大、小件包裹的代为发送寄出。
二十二、汽车租赁:专车免费全天接站;优惠价格供给会议期间用车服务。丰田面包车、依维柯、金龙中巴(大巴)、瑞典沃尔沃、韩国现代(大宇)、德国凯斯鲍尔等进口豪华大巴及各种品牌的中高档轿车,任你们选择。
二十三、医疗保建:如客户需要,我们可派出随团医生,保障会议期间客人的身体健康。
二十四、我社将全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保险(不论参会嘉宾国籍)。
二十五、我社根据客户的意愿、要求,策划、组织、执行会议的各项接待工作,让会议客户放心、满意最大化;让会议接待服务优质最大化。
服务承诺书 篇5
一、进度控制
根据招标承诺设计工期,科学、合理地安排设计进度。根据设计方案、设计批复文件进行各专业扩初设计及概算。由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牵头,并会同给排水、电气各专业设计人员反复沟通,逐步深化、细化设计。各专业工种根据专业规范、标准,分别进行计算、绘图,其间各专业工种应在项目负责人的协调下互相配合、沟通。校审、出图阶段,各专业图纸应分别进行“校对→修改→会签→审核→修改→质量评级→审定→出图的过程。
为保证按期保质完成设计工作,我公司将合理调剂参与该项目设计专业人员的现阶段工作,确保设计人员有足够时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各专业人员将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在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精心设计,如期完成。我公司承诺,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二、设计质量控制
1、设计深度严格按照建设部颁行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设计工程管理要求:
(1)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任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由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担任设计、专业负责及校审工作。
(2)设计基础资料、设计原则和技术决定均需总建筑师审阅方可出图。
(3)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重大变更及计划任务书内容修改或由外部条件引起的'技术更改均应提交总建筑师审查。
3、设计文件的签署及要求:设计文件应认真经过二校(自校、互校)二审制,应做好各专业之间会签。
4、对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图设计阶段:技术准备、联系配合,各专业工种互提资料、计算、绘图、校对、审查、成品检查、晒印交付、归档。
(2)配合施工验收总结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回访总结。
服务承诺书 篇6
一、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 合格,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二、工期方面的承诺: 保证90日历天完工。
三、工程进度承诺:
我公司将使用与我公司合作多年的专业队伍,以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不影响现场的正常施工,确保工程按进度如期完成。否则,愿接受甲方处罚。
四、安全措施方面的承诺: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事故,确保行人、车辆的安全和周边建筑物及群众的安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安全措施:
1、根据施工和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到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三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2、每一工序开工前,必须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根据监理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执行。 3、加强安全检查,公司对本工程安全实行每月一次的全面检查,经理部半月检查一次,班组实行工前、工中检查。凡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指定专人限期解决,不留后患。
4、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挂钩。施工中对安全好的个人和班组进行大力宣传。实行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责任人给予重罚,并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
五、建造师、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
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公司将选派高素质、有很强的施工管理能力、特别是有着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李未军同志担任该工程的建造师;选派高素质、有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精干的项目班子与业主合作。我公司对建造师部管理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将严格遵循FIDIC条款的相应要求,未经业主同意不随意调换管理人员,如遇业主方对项目管理成员的工作状况不尽满意时,可随时提出撤换要求。
2、我公司中标后,原则上不更换建造师,遇特殊情况,我公司推荐符合规定的建造师人选,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更换。
六、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
业主、监理单位与我单位之间是业主和乙方、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我们保证和建设、监理单位之间搞好配合工作,共同搞好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业主召开的各种会议,严格执行业主发出的合理指令,并为建设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向业主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我公司承诺:一旦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项目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或工程款中先予划支。
八、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承诺无偿清运。
服务承诺书 篇7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公司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
2、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我们诚请用户亲临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待产品被确认合格后再装箱发货。
二、产品价格承诺:
1、为了保证产品的高可靠性和先进性,系统的选材均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名牌产品。
2、在同等竞争条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产品技术性能、更改产品部件为代价的基础上,真诚以最优惠的价格带给给贵方。
三、交货期承诺:
1、产品交货期:尽量按用户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个性组织生产、安装,力争满足用户需求。
2、产品交货时,我公司向用户带给以下文件;
①技术保养维修手册
②安装总图
③外购件说明书及制造厂家
④带给易损件、备件清单,并附送必须量的备件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在二十四小时内可到达现场并开始维修。
4、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一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带给的配件只收成本费,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带给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
在保修期外我公司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三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状况。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的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机构,通常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机场管理机构、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工作重点、审核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审核确定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等重要事项,并在机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 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机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担任,全面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第十二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机场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即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同时也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指挥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汇总、修订和管理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培训、演练、物资储备、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保障落实情况;定期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电话号码。
(三)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并组织或者参与实施。
(四)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以及预案要求,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五)根据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组织或者参与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总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向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三条 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将获知的突发事件类型、时间、地点等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程序通知有关部门;
(二)及时了解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机长意图和事件发展情况,并通报指挥中心;
(三)负责发布因发生突发事件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
(四)负责向指挥中心及其他参与救援的单位提供所需的气象等信息。
第十四条 机场消防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二)根据救援需要实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三)协调地方消防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四)负责将罹难者遗体和受伤人员移至安全区域,并在医疗救护人员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本着“自救互救”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对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第十五条 机场医疗救护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进行伤亡人员的检伤分类、现场应急医疗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记录伤亡人员的伤情和后送信息。
(二)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三)进行现场医学处置及传染病防控。
(四)负责医学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有关资料。资料包括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的航班号、机型、国籍登记号、机组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机上座位号、国籍、性别、行李数量、所载燃油量、所载货物及危险品等情况。
(二)在航空器起飞机场、发生突发事件的机场和原计划降落的机场设立临时接待机构和场所,并负责接待和查询工作。
(三)负责开通应急电话服务中心并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联络工作。
(四)负责货物、邮件和行李的清点和处理工作。
(五)航空器出入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将事件的基本情况通报海关、边防和检疫部门。
(六)负责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
第十七条 机场地面保障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及相关地区提供必要的电力和照明、航空燃油处置、救援物资等保障工作;
(二)负责受到破坏的机场飞行区场道、目视助航设施设备等的紧急恢复工作。
第十八条 除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涉及的单位,其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单位的职责,由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订立的支援协议予以明确。
关于《应急救援服务合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