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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遗失物品找不到怎么办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3 15:58:13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遗失物品找不到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航空意外险的内容有哪些


2、航空托运行李遗失,怎样申请赔偿? 荷兰航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遗失物品找不到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航空意外险的内容有哪些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一般的航空意外险保障的内容包括航空意外身故、残疾和烧烫伤,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保障,有的还包含意外医疗和行李遗失的保障。每家保险公司的航空意外险保障内容都略有不同。下面给您一款比较不错的航空意外险供您参考一下:航空交通工具意外保障计划,保障项目丰富,涵盖12种类的交通工具乘坐或者驾驶意外保障,保障全面。

航空托运行李遗失,怎样申请赔偿? 荷兰航空的托运行李遗失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正常解决途径

在抵达地进行行李丢失申报

一般在机场都会有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的办事处,如果是在国外,一般也会有代理办事处。申报时需带上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提醒乘客注意的是,托运行李在应当到达之日起二十一日后仍未到达的,旅客才有权向承运人提起赔偿请求。

区分责任方

如果行李丢失是由于乘客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航空公司有权利不予赔付。属于旅客责任有以下三种:

1.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办好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

2.托运行李中带有违禁物品

3.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现金、票据、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确规定贵重物品请旅客随身携带)

除此以上三种情况外造成行李丢失的可以认定为航空公司的责任。

赔付标准不一

中国航空公司和外国航空公司的赔付标准是不一样的。国内航班的行李赔偿标准为50人民币/公斤。国际航班的行李,有些航空公司,比如中国国有航空公司是按照最低20美元/公斤最高不超过50美元/公斤来进行赔付,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国外航空公司,比如法国航空公司、荷兰航空公司是依照《蒙特利尔公约》进行赔付。具体赔付时则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旅客以1000特别提款权(约1350美元)为限。

申报过行李价值

一般行李的托运费是包括在机票中的。但是如果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仪器等不宜随身携带必须办理托运时,可以根据自己行李的价值进行报价,然后支付报价的千分之五为托运费(比如报价为一万人民币的行李则需支付50元托运费),如果发生行李丢失的情况,则按照报价进行赔付。

购买过行李保险

如果乘客购买了行李保险费则要同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乘客应牢记是购买了哪一家保险公司的行李保险。

当纠纷不可避免时

我们希望乘客可以通过以上正常途径解决行李丢失的问题,但是如果与航空公司产生具体纠纷的话,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

投诉

如果双方分歧过大,通过第一种方案没有办法解决问题,那么乘客可以通过投诉等方式解决。比如说,中国乘客可以向民航总局或者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当然,如果是单纯的民事争议,上述行政机关或者社团可能会提出一些调解方案,对双方进行协调,但最终能否消除双方分歧,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仲裁

仲裁是一种比较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但仲裁需要双方约定。如果在运输合同中没有关于仲裁的约定,那么乘客将无法通过此种途径得到救济。

诉讼

不是每一个纠纷都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的。航空公司的解决方案可能会与乘客的心理预期相差过大或者是乘客通过其它渠道根本无法得到救济,乘客就会基于不同的理由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此时对于乘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选择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换言之,就是到哪个法院去告的问题。根据公约规定,原告可以选择,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适用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

有时候,有些乘客可能比较注重媒体的力量,有些乘客甚至把是否向媒体曝光作为与航空公司谈判的筹码或者是条件。律师认为,采用过激的手段或者过多的使用的媒体的力量,特别是在乘客有利益关系的时候,反而不能起到解决事情的效果。如果乘客不能客观地陈述事实,那么就有可能形成对航空公司的名誉侵权。乘客就有可能从有理变成没理,从主动变成被动。律师推荐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协商。如果非诉讼的方法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当事人应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制定相应的策略。

Tips

航空行李托运6招保安全

1.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民航规定在托运行李中夹带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一旦发生意外或损坏,不能按照贵重物品本身的经济价值进行赔偿,只能将其视为普通托运行李进行赔偿。

2.重要行李办理声明价值。行李如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发生损坏,承运人将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

3.办理行李托运时看清《旅客须知》。航空公司将行李赔偿、行李声明价值、免费行李额等与旅客利益相关的条款都有详细列明。

4.办理托运时捆牢行李。为确保行李安全、不受损,应选用牢固的行李箱。

5.行李上或行李内标注明显的个人标识。或在行李上或行李内用签字笔写清楚本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6.一旦行李丢失应及时登记报案。与当地机场行李查询部门取得联系,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以便行李查询部门及时查询何律师信箱任何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维权问题都可以通过以下邮箱与何律师取得联系

空运货物丢失后该怎么办?

下面是航空法对国内货物丢失的具体细分 在空运过程中,经常会接到客户由于货物发生延误或遗失而向货运代理提起的索赔要求,索赔事宜不能得以及时妥善处理将严重影响与客户的关系,甚至失去客户,但在处理过程中,货运代理的利益往往与客户的利益或要求相矛盾的,解决矛盾就成处理索赔的关键。 因此,首先应该明确那些索赔是货运代理的受理范围内。 按照《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规定,由IATA统一制订并印在航空运单的运输契约第二十条指出,运单中指明的收获人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运人作出书面投诉,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书面投诉,即被视为是自动放弃了应享有的权利。 1.第十三条(3) 规定:“如果承运人承认货物已经遗失或货物在应该到达的日期七天后尚未到达,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运输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2.第二十六条(1)规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如果收件人在收受货物时没有异议,就被认为行李或货物已经完好地交付,并和运输凭证相符。”(2)规定:“如果有损坏情况,收件人应按在发现损坏后,立即向承运人提起异议,最迟应在货物收到后七天提出,如果有延误,最迟应该在货物交由收件人支配之日起十四天内提出异议。 3.第十二条(4)及十三条规定:“收货人一旦接受航空运单并提取货物后,托运人对货物的处置权即告终止,”此时只能由收货人行使向承运人投诉,提出索赔的要求的权利;“但是如果收货人拒绝接受货运单或货物,或无法同收货人联系,托运人就恢复他对货物的处置权。”即只有在此种情况下托运人才能有权向承运提出投诉与索赔。而目前货运代理所遇到的通常都是收货人提取货物后再由托运人向货运代理转达的口头或书面投诉,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应当拒绝受理,以免最终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我对问题的分析: 一.在发现货物确失的情况下,拒绝在提货单上签字.这样可以让机场催促航空公司进行货物的找寻, 二,如果非常急需这批货物,那么在发现货物确失的情况下,当既就要求航空公司开具货物丢失证明,最后是提货的时候过下重量,这样可以知道你丢这个货物的具体重量是多少,因为航空公司是按照重量单位赔偿损失的.这样的话,收货人就需要自己的代理企业为自己开具一些证明,然后自己在目的港进行索赔. 三,如果货物的价值比较高,那么应该是发货之前做份货物的保险,这样赔偿起来比航空公司赔偿的要高,速度也能快些.因为目前机场不给做保值,所以这个保险你可以要求你的代理帮你代做.对于丢失货物,是代理最不愿意见到的事情,一是影响客户和代理之间的合作关系,二是和航空公司协商索赔很费时.

关于《飞机遗失物品找不到怎么办》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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