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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咨询通告在哪下载看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3 01:10:31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器咨询通告在哪下载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飞机上可以看下载好的电影吗


2、国家民航局关于下发《适航基金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器咨询通告在哪下载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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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可以看下载好的电影吗

可以,在飞机上可以使用手机,MP5,平板电脑,电脑看已经下载好的电影,用手机看电影的话得打开飞行模式,关闭蜂窝移动数据,不能连接网络。

另外,飞机上在起飞和降落的这两个时间段不能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因为使用电子设备时会发射不同频率的电波和信号,这会干扰到飞机驾驶员与地面指挥的联络,从而影响飞行的安全。

扩展资料:

PED(泛指可随身携带的,以电力为能源并能够手持有的电子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子书、手机、

视频播放器和电子游戏机等。)使用规范:

1、本咨询通告在《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的第“CCAR-121.573条”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相关条款的基础上,为合格证持有人如何验证和评估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使用提供具体要求和指导,为局方对合格证持有人的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使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2、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 CCAR-121 部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

3、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咨询通告。

4、明确可用的PED种类。

5、明确可用/禁用的飞行阶段。

6、明确PED的存放、保管和应急处置要求。

7、明确可用/禁用模式。

8、明确通知旅客的方式以及内容。

合格证持有人应通过有效途径通知旅客PED设备的可用种类、时间、环境和限制。通知方式包括但是不限于:值机柜台的信息通告、隔离区内的信息通告、航前广播、安全提示视频、安全须知卡、机长广播、乘务员广播等。

合格证持有人对于PED的使用必须明确使用限制条件,当机上导航和通讯设备受到干扰或机组人员遇到紧急情况下达指令,机上全部PE(医疗电子设备例如心脏起搏器、便携式制氧机等除外)必须禁用。

在飞行期间,当机长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该干扰来自机上乘员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机长和机长授权人员应当要求其关闭这些便携式电子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在飞机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在事后向局方报告。

PED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使用限制,在低能见度飞行阶段,飞机疑似收到PED干扰的情况下应关闭PED的蜂窝移动通信功能(语音和数据)。

参考资料: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

国家民航局关于下发《适航基金管理及使用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适航基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根据民航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民航发(1990)138号《关于发布<民用航空器适航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参照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并结合民航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经财政部同意下发执行。第二条 管理方式和使用范围

(一)适航基金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即由民航局统一核算,分为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两级管理。地区管理局适航部门(包括适航处、适航审定中心、适航代表组等)受理的适航审查项目形成的收入,由地区管理局统一收取,并按规定上缴民航局,下拨管理局部分作为管理局适航基金。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从民航局适航基金中支出。经地区管理局领导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从地区管理局适航基金中支出,年终由民航局统一核算。民航局财务司、适航司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财政法规和本规定,对适航基金的收入、支出进行管理。适航基金的年度预算由适航部门编制,经同级财务部门核定后实施。年终时地区管理局适航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年度决算报民航局财务司,由民航局适航司会同财务司汇总编制全局年度决算,经局领导核准后,报财政部审批。

(二)适航基金主要用于适航标准、程序制定,适航审定,适航管理人员培训,试验,适航技术交流和资料等有关费用的支出。第三条 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

(一)适航标准、程序制定费

适航标准、程序制定费用于各种适航条例、规章、标准、管理程序、咨询通告、工程技术通告等的制定。含调研、委托制定、审定会议、资料印刷等费用。

(1)会议费

各种审定会、公众听证会,须有年度预算,并在每次会前写出经费预算报告,内容包括会期、地点、人数和所需各项费用并附会议通知和人员名单,报适航、财务部门领导审批。

会议费开支标准:

伙食费:除个人负担部分外,会议补助10元/人·天。

资料费:原则上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但总数不超过5元/人·天。

住宿费:与会代表按出差住宿限额标准支付,回本单位报销,差额部分由适航基金支出,最多不超过10元/人·天。

会议室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2)委托制定费

有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原则应由适航部门承担,如属特殊需要而委托适航系统外的其他单位制定,双方合同草案需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双方签订合同后,经费支出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3)印刷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二)适航审定费

适航审定费主要用于国内外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航空器适航审查、航空器适航年检、维修单位许可审查等。含审查技术活动、聘请专家、技术咨询、委托审查等费用。

(1)国内审查活动中适航系统人员(指适航检查员和委托适航代表)的差旅费(指交通和住宿等费用)按民航局(1988)215号文件规定应由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按民航局适航部门发的受理申请通知书规定的审查费、适航检查员的附加费(即交通及食宿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一并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适航检查员的交通及食宿费按现行有关差旅费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委任适航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按现行有关差旅费规定,在被审查单位报销。

(2)国内审查活动聘请适航系统外专家的技术咨询费和差旅费

技术咨询费标准:

教授、高工:20元/人·天

工程师:元/人·天

助工:元/人·天

支付天数以实际审查天数计算,但每月每次最多不超过200元。

差旅费:专家的交通、食宿费按有关差旅费规定在聘请单位报销。

(3)国外审查费

a.型号认可审查和国外维修单位审查

申请人按民航局适航司发的受理申请通知书中规定的审查费、附加费(指交通费、伙食费、个人零用费、公杂费等)以外汇形式一并汇入指定的中国银行帐户,并负担中方适航检查员在当地的交通费(指其国内地面交通费)、住宿费。适航检查员的往返机票、伙食费、公杂费及个人零用费按国家规定的临时出国标准,从适航基金中支出。

b.国外航线维修审查

审查费免收,但中方检查员往返机票、地面交通、食宿费由经营该航线的国内航空公司承担,个人零用费、公杂费从适航基金中支出,适航基金中不报销往返机票费、地面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4)委托审定费

双方合同草案需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双方签订合同后,经费支出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三)零星设备、消耗器材购置及设备维护费

(1)一般设备由主管处年初提出设备购置申请及预算,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或地区管理局领导批准后(但需报民航局适航司备案)方可购买。

(2)消耗器材指复印纸张、传真纸张、证件纸张、色带、墨粉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属专控物品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后,再行购买。

(3)设备维护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四)适航管理人员及检查人员培训费

培训费主要用于为提高适航管理人员及检查人员的素质,更好地开展适航管理工作,而对适航系统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全系统培训需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地区性培训需经地区管理局领导批准。此费用含聘请国内外专家、本部门业务讲课、外出培训及添置零星的教学消耗物品、教材的编写、印刷等费用。

(1)聘请外籍专家费

含课时费及食宿、交通、宴请、礼品、游览等费用。

费用标准如下:

课时费:按双方签定合同支出

食宿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宴请费:55元/人·次(只限一次)

礼品费:40元/人·次(只限一次)

游览门票费:只限外宾和陪同或翻译1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视外籍专家在华时间长短,但最多不超过两次)

(2)聘请国内适航系统外专家费

a.差旅费:按国家现行有关差旅费标准支出

b.课时费标准:教授、高 工:6元/人·小时

讲师、工程师:5元/人·小时

助教、助 工:4元/人·小时

(3)适航系统内部业务讲课费

a.在本地讲课:

高 工:5元/人·小时

工程师:4元/人·小时

助 工:3元/人·小时

b.在外地讲课:

高 工:4元/人·小时

工程师:3元/人·小时

助 工:2元/人·小时

(4)适航系统人员外出培训费用

交通费:按国家现行有关差旅费标准支出

伙食费:按民航局发(1991)305号通知执行

所需学杂费:考核合格者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5)零星教学消耗物品购置费或教学设施租用费

a.购置费指为配合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而必需的一般教学消耗物品的购置费用(不含第三条(三)规定的设备),如:录像带,录音带等。该物品的购置需经主办单位领导批准,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b.租用费指为配合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而必需的设施、设备的租用费用。如:教室,录像机,录音机等的租用,而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6)培训所需教材的编写、印刷费

a.委托编写教材(需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费用标准:

编写费:16元/千字

b.教材印刷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五)试验费

试验费主要用于对适航标准、程序的验证和其他必要的适航验证费等。但不包括生产厂对产品进行适航标准符合性的试验费用。

该费用由主管处提出试验计划和预算,报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或地区管理局领导批准。

(六)适航技术交流费

适航技术交流费指国内外民用航空器适航技术交流活动所需费用。包括国际性、地区性和国内范围的技术业务会、研讨会。

(1)国内技术业务会、研讨会会议费标准见第三条(一)(1)。

(2)参加国际技术业务会、研讨会有关费用按国家有关临时出国规定支出。

(七)接待费

此费用指必需的有利于适航工作顺利开展的接待活动所需费用,批准权限及支出项目、标准严格按照第三条(一)、(四)有关条款执行。

(八)资料费

购买、提取、印刷各种国内外适航管理资料、各类执照、证件需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或地区管理局领导批准;发行各种国内外适航管理资料、各类执照、证件需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上述费用经批准后按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九)翻译费及印刷费

翻译费指用于翻译经民航局适航司领导批准,列入年度计划的资料、文件、条例、法规所需的费用。

翻译费:外译中:20元/千字

中译外:25元/千字

审稿费:4元/千字

印刷费:从实际发生费用支出

印刷校对费:从印刷费中支出

“无人机驾驶证”和相关培训到底是怎么回事

若是咨询关于“飞行证书”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要求,空载大于 7.5kg 的飞行器,需要持证进行飞行,其他机型暂未规定。目前官网销售的消费级无人机,均不到 7.5kg ,直接在民航网站实名登记即可。

国内无人机飞行员认证有以下三类:UTC认证、 AOPA 认证、 ASFC 认证。如果想学习更多的无人机知识,或者想往职业方向发展,可以进入进行慧飞学院了解。

慧飞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中心,是全球无人机领军企业——DJI 大疆创新的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无人机培训服务。慧飞采用国内首个专注于无人机应用技能的UTC培训体系,该体系由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合推出。分为航拍、植保、巡检、测绘、安防五大专业,让客户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应用在工作中,获得领先的效率、安全性与成果。慧飞在近年来陆续为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地公安局等数十家大型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服务。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的课程会有所不同

测绘在线公开课

植保在线公开课

DJI 轻松飞

DJI 植保课程

UTC 无人机航拍技术

DJI 果树应用课程

UTC 无人机建模技术

UTC 无人机植保技术

UTC 无人机测绘技术

UTC 无人机应用通识

UTC 无人机安防技术

UTC 无人机巡检技术(电力专业)

UTC 无人机巡检技术

以《无人机植保技术》课程为例分为:在线理论视频教学学习,线下分校理论答疑+实操;课程中在线理论视频学习自课程购买即日起,视频有效期为一年,支付后不可退换,一年有效期后视频将不可观看。

《无人机植保技术》课程是面向无人机农业植保的操作人员培训,主要目标是让学员掌握以下能力:课程是面向无人机农业植保行业从业人员提供飞行、药剂、飞防等全方面培训,成为一个具备综合能力的植保从业者,主要目标是让学员掌握以下能力:

1、充分了解多旋翼植保无人机的构造及原理;

2、安全飞行和使用无人机;

3、能熟练使用大疆创新T20/16及MG-1P植保无人机进行综合作业;

4、能处理T20/16及MG-1P植保无人机常见故障,了解如何进行植保无人机的维护与保养;

5、了解农药的基本知识以及常见的病虫草害;

6、掌握植保无人机作业规范流程;

7、掌握植保无人机技术规范,保障作业效果;

基础技能培训:

行业技能培训进阶(专业植保从业者)

无人机概述:植保无人机分类、植保无人机飞行原理

农药基础:农药剂型与作用原理

安全飞行守则:法律法规、飞行安全

农药施用规范: 药液过滤与调配

无人机基本操控:全自主作业、手动作业

病虫草害防治: 病害、虫害、杂草的防治

植保机系统构成:飞控系统、动力系统、控制系统等

植保方案运用:根据作物特性制定植保方案

考取驾照前,学员可自行前往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待学员满足执照或等级要求的训练时间和航空经历后,方可前往民航局指定考试点参加考试。

若报考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学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

2)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若报考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学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

2)五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各职能厅、室、司、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机关各职能厅、室、司、局(以下简称“职能部门”),为了落实法律、法规、民航总局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经民航总局局长授权由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管理方面的文件。第三条 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章相冲突。

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章冲突的内容无效。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第五条 管理程序(英文为Aviation Procedure,简称AP),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程序,是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第六条 咨询通告(英文为Advisory Circular,简称AC),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第七条 管理文件(英文为Management Document,简称MD),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作出的通知、决定或政策说明。第八条 工作手册(英文为Working Manual,简称WM),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规范和指导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为的文件。第九条 信息通告(英文为Information Bulletin,简称IB),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反映民用航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国内外有关民航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的文件。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的立项第十条 民航总局各职能部门应当拟订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制定计划,并经本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应当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起草单位、负责人和预计完成日期等。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可按照实际需要在计划外制定规范性文件,但需经本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或成立起草小组(以下统称“起草人”)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起草人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咨询,拟定编制大纲,经有关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后进入起草阶段。第十四条 草案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广泛征求有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第十五条 对于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部门应当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论证会,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可根据需要召开多次。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后,由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第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争议不大的,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简化制定程序。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废止,参照本章的规定办理。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公布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经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签署后应当予以公布。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民航总局网站()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便公众周知的途径及时公布。第二十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版式印刷。印刷版式要求见附件二、附件三。第二十一条 AP、AC的编号,由文件种类英文简称、所属规章编号、职能部门英文代码(见附件一)、年份、顺序编号以及修订序号等依次排列组成。第二十二条 MD、WM、IB的编号,由文件种类英文简称、职能部门英文代码、年份、顺序编号依次排列组成。第二十三条 各种规范性文件用封面字体不同颜色加以区别,AP为绿色字、AC为蓝色字、MD为紫色字、WM为桔黄色字、IB为墨绿色字。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制定部门应当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修订或者废止结果应当及时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1995年3月30日公布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40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一:

民航总局机关各厅、室、司、局英文名称两字代码一览表

 名称 英文全称两字代码 办公厅 General OfficeGO 航空安全办公室 Office of Aviation SafetyAS政策法规司

Department of

 Policies,Laws and RegulationsLR

规划发展司Department of PlanningPL 财务司 Department of FinanceFI人事科教司

Department of

 Personnel,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PE

国际合作司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and CooperationIA

 运输司

 Department of Air

 TransportationTR

飞行标准司

Department of Flight

StandardFS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Department of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AA

 机场司

 Department of

AirportCA

 公安局 Aviation Security BureauSB 空中交通管理局

 Air Traffic Management

 BureauTM

附件二:AP、AC封面版式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图标略) 管理程序(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司(局、厅、室)

----------------------------------------------------------------------------------------------------------------------

编 号:××-×××-×××-××-××-××

英文 所属规 部门英 顺序 修订

( - - -年份- - )

简称 章编号 文代码 编号 序号

下发日期:××××年××月××日

(文件名称)

附件三:MD、WM、IB封面版式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图标略) 管理文件(工作手册或信息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司(局、厅、室)

---------------------------------------------------------------------------------------------------------------------

编 号:××-×××-××-××

英文 部门英 顺序

( - -年份- )

简称 文代码 编号

下发日期:××××年××月××日

(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航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对《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40号)进行修订,在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修改形成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各职能厅、室、司、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机关各职能厅、室、司、局(以下简称“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经民航总局局长授权由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管理方面的文件。第三条 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表格。第五条 管理程序(英文为Aviation Processure,简称AP),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程序,是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第六条 咨询通告(英文为Advisory Circular,简称AC),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管理民用航空工作的政策说明或者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解释。第七条 管理文件(英文为Management Document,简称MD),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暂行规定或者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作出的通知或决定。第八条 工作手册(英文为Working Manual,简称WM),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规范从事民用航空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行为的文件。第九条 信息通告(英文为Information Bulletin,简称IB),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反映民用航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有关民用航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或者对民用航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外有关民航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的文件。第十条 表格(英文为Chart,简称CH),是各职能部门以表格形式印刷下发的各种申请书、证件或者要求填报的表格等。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第十一条 民航总局各职能部门应当拟订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应当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起草单位、负责人和预计完成日期等。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可按照实际需要在计划外制定规范性文件,经有关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后列入计划。第四章 规章性文件的制定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或成立起草小组(以下统称“起草人”)具体负责,拟定编制大纲,经有关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后进入起草阶段。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起草前,起草人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咨询。草案完成后,应当分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家征求意见。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起草部门应当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对草案进行讨论,听取意见。听证会可根据需要召开多次。第十七条 听证会召开前,起草部门应当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出通知。起草人应当首先就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情况、内容以及对修改意见的处理作出说明,并就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可行性等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负责进行修改定稿后,由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规范性文件应于下发之日起十天内向体改法规司备案。第十九条 各职能部门按照实际需要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难度不大的,可采取简化程序。

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参照本章的规定办理。修订形式,见附录九;修订建议书格式,见附录十五。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格式和编号第二十条 规范性文件采用16开活页印刷,其中60页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可采用骑马订单行本。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在左边留出装订空间,穿三孔,以便装在活页夹里。开本尺寸,见附录一。第二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应有封面,封面版式要求,见附录二。

各种规范性文件用封面字体不同颜色加以区别,AP为绿色字、AC为蓝色字、MD为紫色字、WM为桔黄色字、IB为墨绿色字。第二十二条 AP、AC、MD、WM、IB的首页格式,见附录三、四、五、六、七;正文编排版式,见附录八。各职能部门在AP、AC、MD、WM、IB、CH中使用的部门简称采用英文名称缩写两字代码,见附件一。

无人飞机驾驶证

若是咨询关于“飞行证书”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要求,空载大于 7.5kg 的飞行器,需要持证进行飞行,其他机型暂未规定。目前官网销售的消费级无人机,均不到 7.5kg ,直接在民航网站实名登记即可。

国内无人机飞行员认证有以下三类:UTC认证、 AOPA 认证、 ASFC 认证。如果想学习更多的无人机知识,或者想往职业方向发展,可以进入进行慧飞学院了解。

慧飞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中心,是全球无人机领军企业——DJI 大疆创新的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无人机培训服务。慧飞采用国内首个专注于无人机应用技能的UTC培训体系,该体系由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合推出。分为航拍、植保、巡检、测绘、安防五大专业,让客户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应用在工作中,获得领先的效率、安全性与成果。慧飞在近年来陆续为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地公安局等数十家大型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服务。

关于《民用航空器咨询通告在哪下载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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