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站区管理部是干嘛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2、民航局下设地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3、请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站区管理部是干嘛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2、民航局下设地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 3、请哪位高手告诉我中过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和中国民航华北的区管理局有什么区别吗?
- 4、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有哪些?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第二章 安全管理要求第一节 安全管理体系第五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中未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建立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第六条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二项要素:
(一)安全政策和目标,包括:
1.安全管理承诺与责任;
2.安全问责制;
3.任命关键的安全人员;
4.应急预案的协调;
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二)安全风险管理,包括:
1.危险源识别;
2.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三)安全保证,包括:
1.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
2.变更管理;
3.持续改进。
(四)安全促进,包括:
1.培训与教育;
2.安全交流。第七条 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一)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
(二)制定并实施必要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以保持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
(三)持续监测与定期评估安全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第八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依法经民航行政机关审定。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应当报民航地区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备案。第九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的持续完善制度,以确保其持续满足相关要求,且工作绩效满足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第十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或者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应当接受民航行政机关的持续监督,以确保其有效性。第二节 安全绩效管理第十一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施安全绩效管理,并接受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督。第十二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与本单位运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安全绩效指标,以监测生产运行风险。第十三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民航局制定的年度行业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绩效目标。安全绩效目标应当等于或者优于行业安全目标。第十四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绩效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并报所在辖区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第十五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实际安全绩效实施持续监测,按需要调整行动计划以确保实现安全绩效目标。第十六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年7月15日前及次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安全绩效统计分析报告报所在辖区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安全管理的所有岗位要求。第十八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以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规章的要求;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六)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
(七)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要求。第十九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第二十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程序,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一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核、内部评估制度和程序,定期对安全管理体系或者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民航局下设地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1)贯彻执行民用航空的方针、政策及规章条例;(2)管理所辖地区的机场、民用航空器的飞行活动,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之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的飞行事故;(3)审查、颁发或吊销经营所辖区内航线的航空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监督外国民航企业在所辖区内的业雾活动;(4)审查、颁发或吊销所在地区民航企业的维修人员执照;(5)管理受民航局委托管理的直属运输、通用航空企业。
请哪位高手告诉我中过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和中国民航华北的区管理局有什么区别吗?
华北空管局是事业单位,也是业务部门,运行部门,在首都机场航安路;
华北地区管理局是民航局下属机关,公务员编制,管理部门,是行政部门,首都机场专机楼旁边。
楼上说的华北空管局受双重领导是以前,现在华北局管不了华北空管局了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有哪些?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为:
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北
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吉林、辽宁
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南、湖北、河南、广西、广东、海南
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浙江、山东、江苏、江西、福建、安徽
西南地区管理局:云南、四川、重庆、贵州
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宁夏、甘肃、青海
新疆管理局
关于《航站区管理部是干嘛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