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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87个机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5 00:39:02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87个机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航局有哪些机构?


2、caac全称是什么呢?


3、中国民用航空局,对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87个机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民航局有哪些机构?

中国民航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包括:

1、综合司

2、发展计划司

3、国际司

4、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5、公安局

6、全国民航工会

7、航空安全办公室

8、运输司

9、飞行标准司

10、机场司

11、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12、财务司

13、人事科教司

14、政策法规司

15、直属机关党委

16、党组纪检组

17、离退休干部局

二、直属机构包括:

1、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2、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3、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4、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5、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6、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7、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8、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9、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服务局

10、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11、中国民航报社出版社

12、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

13、中国民航大学

1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15、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16、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17、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18、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19、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

20、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

21、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2、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

23、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中心

扩展资料:

中国民航局的职责:

1、综合管理民航行业航空安全信息,分析航空安全形势,发布安全指令、通报,提出安全建议和措施。

2、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建议落实情况。

3、指导民航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科技研究应用工作。

4、监督检查民航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指令以及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

5、组织协调民航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民航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民航行业发展综合政策。

6、承办民航企业和机场联合、兼并、重组的审批和改制、融资的审核工作,受理民航企业、机场关于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投诉,维护民航企业、机场和公众合法权益。

7、参与国家经济和社会、综合交通、铁路、公路、水运、特定区域、服务贸易、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边境区域合作等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对城市、行业或地区发展规划提出意见。

8、承办局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免、培训、交流、工资、奖惩、退休、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民航地区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局管驻外机构人员的选派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caac全称是什么呢?

caac全称是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中文翻译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中国民用航空局结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设有空管、计划、适航、运输管理、飞行标准、基本建设、机场管理、国际合作、科技教育等18个司局;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和西南设6个地区管理局,处理地区业务。此外,在全国设有3所高等学校和2个研究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机场有管理权吗?

有,下面是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的统一管理和持续监督检查。包括:

(一)制定有关规章、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机场运行情况;

(二)审批并颁发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运输机场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

(三)负责运输机场名称的批准;

(四)设立国际机场的审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包括:

(一)根据民航总局授权审批颁发本辖内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

(二)负责本辖区内通用机场名称的批准;

(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民用机场的运行情况;

(四)民航总局授权的其他职责。

MH/T 5002-2020《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pdf |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标准简介

MH/T 5002-2020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 ( pdf 全文 ) 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20年11月10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二、编制情况

MH/T 5002-2020《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发布〈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的公告》正式发布,本标准主编单位为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负责管理和解释。

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科学合理制定运输机场总体规划,有效指导机场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机场和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中的民用部分)。

四、原文内容

MH/T 5002-2020《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封面如下图所示,共分23章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缩略语;基本要求;机场类别与指标;航空业务量预测;总平面规划;飞行区规划;目视助航设施规划;机场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空中交通管制设施规划;航站区规划;货运区规划;机务维修区及其他机务设施规划;供油设施规划;应急救援设施规划;安全保卫设施规划;生产保障设施规划;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管线综合规划;竖向规划;机场环境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全文内容浏览。

五、历次版本

本规范于2000年首次发布,2015年发布第一修订案增补条文,2020年第一次全面修订,本标准历次版本如下:

MH 5002-1999《民航机场总体规划规范》(pdf全文)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第一修订案(pdf全文)

MH/T 5002-2020《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规范》(pdf全文)

关于《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87个机场》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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