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航飞行高度层划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国际航班和国内航班的飞行高度分别都是在多少到多少?顺便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航飞行高度层划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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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班和国内航班的飞行高度分别都是在多少到多少?顺便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
我国飞行高度层标准
飞行高度层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第一
真航线角在0度至179度范围内,高度由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由8900米至125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在125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为一个高度层。
第二
真航线角在180度至359度范围内,高度由600米至84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由9200米至122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在131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为一个高度层。
第三
飞行高度层应当根据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假定海平面计算。真航线角应当从航线起点和转弯点量取。
飞行高度层应当根据飞行任务的性质、航空器性能、飞行区域以及航线的地形、天气和飞行情况等配备。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起飞前,应当将场面气压的数值调整到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固定指标,使气压高度表的指针指到零的位置。
便于操作使用;12500米以下严格按照“东单、西双”进行高度层配备,便于管制员和飞行员通话和记忆;8900米至12500米将定义为民航的缩小垂直间隔空域(RVSM Airspace),其内对应的英制高度层统一比国外高100英尺,规律性强,便于民航飞行员操作和使用;该方案使得8400米以上与国外飞行高度层的差值不超过30米,进出国境的航空器可实现安全顺畅的高度层转换;不符合RVSM适航要求的航空器应当在8400米(含)以下飞行,8400米与8900米按500米分层,自然形成了与缩小垂直间隔空域的缓冲空间。
飞行员必须使用飞行高度层配备标准图,严格按照米制规定的对应英尺数飞行。具体在飞行时无须记忆是如何向上还是向下取整。
我国空域划分为几类?
标准中把空域分为七类,分别为A、B、C、D、E、F、G类。
1)A类只允许IFR飞行,所有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提供ATC服务,要求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进入空域要进行ATC许可;
2)B类允许IFR和VFR飞行,其它同A类;
3)C类只要求IFR飞行之间、IFR和V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对IFR飞行之间、IF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ATC服务,其它同B;
4)D类只要求IFR飞行之间配备间隔,对IFR飞行之间提供ATC服务,对VFR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其它同C;
5)E类只需要IFr飞行实现地空双向通信,VFR飞行进入空域不需要ATC许可,其他同D;
6)F类空域对IFR飞行提供交通资讯和情报服务,VFR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所有航空器进入空域都不需要ATC许可,其它同E;
7)G类空域不需要提供间隔服务,对飞行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只需要IFR飞行是实现地空双向通信,进入空域不需要ATC许可,其它同F。
扩展资料:
限制区:是限制、约束等级较危险区高,又比禁区低的一种空域,在该空域内飞行并非是绝对禁区,而是否有危险,已不能仅仅取决于飞行员自身的判别和推测。此种类型的空域的建立一般不是长期的,所以最重要的是要让有关各方知道,该区何时开始生效,何时将停止存在,赖以建立的条件、原因是否依然。
与该建立往往相关的活动包括有空中靶场、高能激光试验、导弹试验,有些限制区的生效时间持续24小时,有些仅仅作用于某些时段,其它时段对飞行无任何影响,美国FAA规定,一旦限制区生效 ,有关管制机构应该被通知,正式ATC机场才可发布许可指挥IFR飞行远离该区。
VFR飞行可以获得来自ATC方面的导航帮助,但是飞行员必须应自行保持与限制区间的间隔,-旦限制区不再生效,有关的管理机构应通知ATC单位,然后才可允许IFR、VFR在该区域内的飞行,该区可在VFR、IFR航图上用R字母加以标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域
我国空域飞行高度层的配备情况是怎样的
RVSM实施以后,600米至84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高度层;8400米至8900米,隔500米为一个高度层;8900米至125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高度层;12500米以上,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其中8900米至12500米定义为RVSM空域。
飞行员必须使用飞行高度层配备标准图,严格按照米制规定的对应英尺数飞行。具体在飞行时无须记忆是如何向上还是向下取整。
详细介绍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起飞后,在未规定过渡高度或者过渡高的机场上升到距该机场道面600米高度时,应当将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标准海平面气压值调整到固定指标,然后再继续上升到规定的飞行高度层。
规定有过渡高度或者过渡高的机场,在上升至过渡高度或者过渡高时,应当将气压高度表调整到标准海平面气压值。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进入降落机场区域并下降至该机场过渡高度层时,或者根据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指挥员的指示,将机场场面气压的数值调整到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固定指标。
仅供民用航空器起降的机场,可以修正海平面气压值为航空器气压高度表拨正值。提供外国航空器起降的机场,可以向外国航空器提供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值。
低空与高空的高度划分标准是什么?
按飞行高度分为超低空飞行(离地面100m以下,可用于农林作业、旅游、搜索和救援、强击和脱离敌区等)、低空飞行(高度在100--1000m,可用于训练、伞降、空投、侦察、强击和农林作业等)、中空飞行(高度在1000—7000m,可用于训练、巡逻、轰炸和航线飞行)、高空飞行(高度在7000—15000m,可用于训练、侦察、轰炸、拦击、巡逻和航线飞行)、超高空飞行(高度大于15000m,可用于侦察、截击等)航空器在大气层内飞行,飞行高度一般在30km以内;火箭和导弹大多在大气层内飞行,而运载火箭和弹道导弹既在大气层内飞行,又在大气层外飞行;航天器是在大气层外的太空中飞行。按飞行速度分为五种情况:低速飞行(m0.3)、亚声速飞行(m=0.3~0.8)、跨声速飞行(m=0.8~1.4)、超声速飞行(m=1.4~5.0)、高超声速飞行(m5.0)。
关于《民航飞行高度层划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