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航空行李超重收费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四川航空行李限重
2、川航国际航班行李规定
3、川航国内航班允许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航空行李超重收费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四川航空行李限重
- 2、川航国际航班行李规定
- 3、川航国内航班允许托运多重的行李?
- 4、请问川航规定乘客所带行里箱的尺寸是多少?重量是多少?
- 5、四川国内航班一般有随手行李和托运行李限制的重量是多少,还有哪些物品不能带上机的,主要是一些年货。
- 6、川航行李托运,一般允许多少公斤托运
四川航空行李限重
随身行李限重是7公斤,三边和不得超过115厘米,托运行李限重是20公斤,三边和不得超过168厘米
液体超过100ml是不允许带进客舱的,所以为了避免安检时的麻烦,液体尽量托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也不得托运或者带进客舱,此外,刀等带有攻击性的危险品最好也托运
川航国际航班行李规定
1、川航行李托运重量限额:
对于涉及英国或英联邦国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航线,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70磅)。
其他航线,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100磅)。
超过上述重量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2、川航托行李托运体积限制:
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三边之和 不得超过300厘米(118英寸)。
超过上述体积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扩展资料:
行李声明价值
1.、一般规定
(1)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3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金额)时可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并支付行李声明价值附加费。
(2) 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
(3) 旅客托运的小动物不办理声明价值。
(4) 川航按照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4.6(l)a规定限额部分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
2.、如果声明价值行李的部分运输由不提供行李声明价值服务的其他承运人承担时, 川航有权拒绝提供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服务。
3.、旅客行李的声明价值如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金额)的限额,川航可 拒绝收运。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川航国际及地区航线行李运输规则
川航国内航班允许托运多重的行李?
川航国内航班允许托运不超过45千克(100磅)的行李。
1、托运行李的重量限制:
对于涉及英国或英联邦国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航线,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70磅)。
其他航线,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100磅)。
超过上述重量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2、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
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300厘米(118英寸)。
超过上述体积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时不能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须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化妆品,如来不及托运,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
乘坐飞机时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
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川航国际及地区航线行李运输规则
请问川航规定乘客所带行里箱的尺寸是多少?重量是多少?
川航规定乘客所带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七条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四十条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四十一条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四川国内航班一般有随手行李和托运行李限制的重量是多少,还有哪些物品不能带上机的,主要是一些年货。
按四川航空的规定,公务舱可以随身带两件物品,每件不得超过10公斤;其他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且不得超过5公斤。托运行李的免费行李额客票上都有注明,按规定的免费行李额携带即可。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一、危险品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但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具体包括:
(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二氧化碳、水煤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
(二)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
(三)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
(四)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
(五)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璐、发泡剂;
(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猛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铝、过醋酸、双氧水;
(七)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
(八)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
(九)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
二、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危及航空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物质)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弹药,如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子弹(铅弹、空包弹、教练弹);
(二)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引信、起爆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
(三)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
(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三、枪支等武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除外,具体详见川航官网“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中托运枪支及弹药内容),包括主要零部件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军用枪、公务用枪、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
(二)民用枪,如气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
(三)其他枪支,如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境外枪支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四、管制器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除外:古董或者旅游纪念品剑、刀及类似物品,只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并符合川航有关规定。)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主要包括:
(一)管制刀具,如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或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
(二)军警械具,如警棍、警用电击器、军用或警用的匕首、手铐、拇指铐、脚镣、催泪喷射器;
(三)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弩。
五、其他物品: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传染病病原体,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
(二)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
(三)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四)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五)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包装简陋且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符合川航运输要求的鲜活易腐物品见川航官网“特殊行李”);
(七)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八)川航规定不宜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物品。
六、小动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除外,见川航官网“小动物运输”)
七、医用小型气态氧气瓶(或空气瓶)及液氧装置,已使用的氧气瓶,包括空瓶。
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运输的物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途经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扩展资料
一、四川航空非托运行李标准:
1、非托运行李应能置于客舱前排座位下或者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
2、件数及重量限制:
(1)公务舱旅客:国内航班每人可以携带两件行李物品,国际航班可携带一件行李物品。
(2)经济舱旅客:国内及国际航班每人只能携带一件行李物品。
(3)每件行李物品的三边尺寸分别不超过20×40×55厘米。
(4)每件行李物品的重量不超过5公斤。
3、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二、托运行李标准:
国内运输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50kg,体积不超过40cm×60cm×100cm,最小体积不能小于5 cm×15 cm×20 cm。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川航国际及地区航线行李运输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行李运输安全须知
川航行李托运,一般允许多少公斤托运
川航行李托运英国或英联邦国家航线,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其他航线不得超过45千克。
一、川航托运行李的重量限制:
对于涉及英国或英联邦国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航线,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70磅)。
其他航线,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100磅)。
超过上述重量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二、国际、地区非托运行李限制: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手提行李,每位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每件手提行李的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
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20×40×55厘米),同时,单边最大尺寸不得大于长56厘米、宽45厘米、高25厘米(手滑轮、锁具等外边线均包括在内),并可置于客舱行李箱内或座椅下。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禁止携带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
1、传染病病原体,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
2、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
3、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4、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5、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6、包装简陋且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符合川航运输要求的鲜活易腐物品见川航官网“特殊行李”);
7、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川航国际及地区航线行李运输规则
关于《四川航空行李超重收费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