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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航空控股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3 05:27:50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联合航空控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厦门航空和哪个航空公司合并?


2、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


3、民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联合航空控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厦门航空和哪个航空公司合并?

厦门航空属于天合联盟。

天合联盟是航空公司所形成的国际航空服务网络。2000年6月22日由法国航空公司、达美航空公司、墨西哥国际航空公司和大韩航空公司联合成立“天合联盟”。厦门航空2012年加入天合联盟。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简称“厦航”),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厦门航空是由民航局与福建省合作创办的中国首家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的航空公司,现股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55%)、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34%)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厦门航空承运人代码为“MF”,企业标志为“蓝天白鹭”。

厦门航空主营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福建省及其他经民航总局批准的指定地区始发至邻近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业务代理,兼营航空器维修、航空配餐、酒店、旅游、广告、进出口贸易等业务。厦门航空获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OSA营运人”注册证书,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正式会员。厦门航空塑造出“安全、优质、诚信”的品牌。

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一、关于《规定》的起草依据和过程

1993年,为规范国内投资民航业和民航企业股份制改制行为,民航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内投资民航业政策的函》(民航局发[1993]1023号),规定民航企业实行股份制改制应报民航总局批准。

1998年,为规范航空公司投资机场行为,民航总局发布了《关于航空运输企业投资机场的暂行规定》(民航体发[1998]101号),规定航空公司投资机场应报总局审批,并对投资比例作了限制。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属民航总局行政许可项目,从而为制定相应的规章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民航总局着手起草《规定》(讨论稿)。2005年3月,将该稿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公司和航油、航信、航材集团公司的意见。各单位均反馈了意见,基本被采纳。修改后,于2005年7月18日经民航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05年7月20日杨元元局长签署公布,自2005年8月20日起施行。二、关于《规定》的基本框架

《规定》共分5章22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授予许可的条件和管辖划分。第二章申请、受理、决定,规定了许可申请人的条件、应提交的文件、许可办理时限,是《规定》的核心内容。第三章监督检查,规定了许可授予后的监督检查事项。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了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措施。第五章为附则。三、关于《规定》涉及的几个问题

1、关于《规定》的适用范围

从已经发生的案例看,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多以合并、控股、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并上市等方式为主。近几年,又出现了机场委托管理的案例。随着民航业的发展,以后还有可能出现新的联合重组改制方式。为明确适用范围,增强针对性,同时又避免可能的遗漏,《规定》采取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办法,列举了几种主要的联合重组改制方式,并予以定义,最后作了概括规定。

2、关于管辖划分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发挥民航地区管理局的作用,《规定》确定了属地管辖的原则,即在一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许可审批和检查监督。跨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民航企业、机场的联合重组改制由民航总局负责许可审批,同时要征求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意见。鉴于民航企业、机场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上市最终由证券管理部门许可,《规定》明确由民航总局予以审核。

3、关于授予许可的条件

企业联合重组改制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企业的管理首要的任务是防止垄断,推进公平有序竞争,以促进经济在竞争中发展。之所以对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设定行政许可,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是为了贯彻实施关于民航业投资的有关法规,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安全和维护公众利益,减少联合重组改制对民航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考虑到有关实体条件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而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行为的政策性又比较强,因此,《规定》关于授予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既有硬性的,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国有股份、外资股份比例限制条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也有弹性的,如符合民航行业发展政策,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保证安全和企业、机场正常运行等。也正是由于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的实体条件在其他法规、规章中已有规定,所以本《规定》主要是一个程序性规章。

4、关于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由于此前只有相关文件规定,缺乏专门的规章,民航总局在审批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时法律依据不足,有的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不事前报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取得许可,有的是事后报告补办许可手续。对于违规的联合重组改制行为,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也难以实施处罚。为加大监管力度,《规定》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民航总局规章设定的罚款限额不得高于30000元,而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的标的额巨大,30000元的罚款难以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规定》规定了对违规的民航企业、机场不予颁(换)发行业运营证照的条款,把是否取得联合重组改制许可作为取得其他行业运营证照的一个前置条件。这一条款将有利于保证《规定》的贯彻执行。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行为,推进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以下统称民航企业),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航空油料企业和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管理机构。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航企业的下列联合重组改制行为:

(一)合并,是指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航企业吸收另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航企业;

(二)公司制改制,是指由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权重组,是指公司制企业(通用航空企业、通用机场除外)改变股权结构,但上市公司流通股5%股份以下持有者发生变化的除外;

(四)公司制企业公开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

(五)委托管理,是指公司制企业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航企业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经营管理。第四条 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国内投资民航业规定、外商投资民航业规定和反对垄断、推进公平竞争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飞行。第五条 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当经所在辖区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未经许可,民航企业不得进行联合重组改制。

已经许可的民航企业应当接受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管。第二章 申请、受理、决定第六条 拟实施联合重组改制行为的民航企业为许可事项申请人。第七条 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许可申请。跨地区联合重组改制且其他参与方为民航企业的,申请人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征求其他参与方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意见后办理。第八条 申请人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许可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加盖公章的正式申请文件,内容应包含联合重组改制方案;

(二)《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表》(附件1);

(三)申请人、拟参与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的企业和个人的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最新股权结构说明;属于民航企业的,还应当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民航企业联合改制重组的(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5%以下者除外),须提供个人履历表(附件2);

(四)各方签订的有关联合重组改制的合同、协议;

(五)公司制企业提交该企业的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其他非公司制法人提交资产所有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企业实施联合重组改制的文件;

(六)民航地区管理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可能涉及安全管理、防止垄断等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将以上申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并提交申请文件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当逐份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字确认。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附件3);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出《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附件4),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应当受理申请。申请人不补正全部内容的,不予受理申请(附件5)。第十一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附件6、7)。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中国有几个航空公司?都是国企么?如果知道,请详细说明下,谢谢啦中国哪些航空公司属于国有

1,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国有控股)

2,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国有控股)

3,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国有控股)

4,中国新华航空(新华航空集团控股,新华航空集团本身为国有控股)

5,海南航空公司 (新华航空集团控股)

6,四川航空公司(国有控股)

7,上海航空公司 (国有控股)

8,厦门航空公司(南方航空控股)

9,山东航空公司 (中国国航控股)

10,长城航空公司 (国有企业控股)中国邮政航空 (中国邮政控股)

航空公司不全是国企的,也有私人的航空公司。

在非国企的航空公司当中,包含地方控股,私人与私企政府合作,外资,航空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

扩展资料:

航空公司分类:

1.纯国企:三大航都是国企,国航、南航、东航及其控股的各个股份公司:厦航、西藏航空、重庆航空、四川航空、成都航空等等。

2.私人、私企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的:吉祥、奥凯、鹰联、东星、春秋、长城、祥鹏(深航投资)、等等通用航空(地方或者上述航空公司投资):珠海直升机公司、广东航空等等。货运公司(外资或者上述公司投资、控股):扬子江快递、顺风(快递公司投资)、邮航(EMS,南航控股,算国企)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航空公司

有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

1、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简称南航),总部设在广州,成立于1995年3月25日,以蓝色垂直尾翼镶红色木棉花为公司标志;

是中国运输飞机最多、航线网络最发达、年客运量最大的航空公司。南航年客运量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

机队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是全球第一家同时运营空客A380和波音787的航空公司。是中国航班最多、航线网络最密集、年客运量最大的民用航空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的核心价值观;先后联合重组、控股参股多家国内航空公司,加入国际性航空联盟的中国内地航空公司,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称中国三大民航集团。

2、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是由中央直接管辖的国有独资公司,也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之一。

在原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基础上,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中国云南航空公司,重组而成。

是中国民航第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航空公司,1997年2月4日、5日及11月5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

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简称“国航”,于1988年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唯一载国旗飞行的民用航空公司。

国航是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控股的航空运输主业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称中国三大航空公司。

4、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组建而成,是中央直属的特大型国有航空运输集团公司,于2002年10月11日正式成立。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涵盖航空客运、航空货运及物流两大核心产业,涉及飞机维修、航空配餐、航空货站、地面服务、机场服务、航空传媒六大高相关产业,以及金融服务、航空旅游、工程建设、信息网络四大延伸服务产业。

5、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简称“上海航空”或“上航”,前身是上海航空公司,成立于1985年12月,是中国第一家多元化投资的商业性质有限责任航空企业。

2010年1月28日,以东航换股吸收合并上航的联合重组顺利完成,上航成为新东航的成员企业。2010年5月28日,作为东航全资子公司的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49个航空公司名称分别是什么? - : 中国没有这么多航空公司,客运只有31家,加上9家货运,也就40家而已.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航空公司 如下:国航、东方、南方、海南、上海、深圳、四川、厦门、吉祥、九元、桂林、长安、湖南红土、首都、成都、华夏、中国联合、重庆、多彩贵州、大连、东海、福州、天骄、大新华、北部湾、河北、江西、幸福、昆明、龙江、长龙、祥鹏、奥凯、一二三、青岛、瑞丽、山东、春秋、金鹏、天津、西藏、乌鲁木齐、中国西部 (最老的是1984年的厦门航空,最新的是2020年的一二三航空).9家货运公司:中国国际、中州、中国货运、中国邮政、南方货运、东海、顺丰、中原龙洁、圆通...

我国共有几家航空公司?: 12家

国内有哪些航空公司 ? - : CA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Air China MU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Z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China Southern Airlines HU 海南航空公司 Hainan Northern Airlines SC 山东航空公司 Shand...

中国有哪几大航空公司? - : 中国民航直属航空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公司(总部北京),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总部广州),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部上海),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总部厦门),国航股份西南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南航股...

中国有几大航空公司? - : 中国有三大航空公司 分别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最大联盟-星空联盟成员,中国唯一挂国旗航空公司,主要运营中国至...

中国有哪些航空公司: 有: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中国西北航空公司 厦门航空公司 山东航空公司 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上海航空公司 中国西南航空公司 新华航空公司 中原航空公司 云南航空公司 深圳航空公司 武汉航空公司 四川航空公司 新疆航空公司 福建航空公司 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山西航空公司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福建航空公司 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长城航空公司 长安航空公司 中国飞龙专业航空公司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 荆门联合通用航空公司 中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飞通用航空公司 贵州双阳通用航空公司 海南航空公司

中国有几家航空公司? - : 1中国航空集团 2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3中国东方航空集团 4海南航空集团 5厦门航空 6上海航空 7四川航空 8山东航空 9深圳航空 10中国联合航空 11中国货运航空 12中国邮政航空 13大新华航空 14扬子江快运 15大新华快运 16金鹿航空 17祥鹏航空...

中国有哪些航空公司及分布 - : 三大类,名称和分布地如下:1、中国民航直属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公司(总部北京),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总部广州),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部上海),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总部厦门),国航股份西南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

中国大陆有几家航空公司? - : 中国大陆的航空公司名单如下:::内地航空公司分先后,按航空公司二字码排序) BK-奥凯航空有限公司 CA-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CN-新华航控股有限公司 CZ-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EU-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FM-上海航空公司 G5-华夏航空有限公司 ...

中国大陆目前有哪些航空公司? - : 直属航空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Air China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China Eastern Airlines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CZ)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Ltd 中国西南航空公司(SZ)China Southwest Airlines 中国西北航空公司(...

中国的民航体制在1980前有何特点

中国的民航体制在1980前有何特点:

1949年11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成立,揭开了我国民航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从这一天开始,新中国民航迎着共和国的朝阳起飞,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航事业无论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机群更新、机场建设、航线布局、航行保障、飞行安全、人才培训等方面都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民航事业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支持密不可分,是几代民航干部职工励精图治、团结奋斗的结果,为祖国蓝天事业书写了壮丽的篇章。

中国民航发展至今主要历经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

1949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民用航空局,受空军指导。

11月9 日,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刘敬宜、陈卓林率两公司在香港员工光荣起义,并率领12架飞机回到北京、天津,为新中国民航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和技术力量。

1950年,新中国民航初创时,仅有30多架小型飞机,年旅客运输量仅1万人,运输总周转量仅157万吨公里。

1958年2月27日,国务院通知:中国民用航空局自本日起划归交通部领导。

1958年3月19日,国务院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5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将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交通部的部属局。

1960年11月17日,经国务院编制委员会讨论原则通过,决定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交通部民用航空总局” 。

为部属一级管理全国民用航空事业的综合性总局,负责经营管理运输航空和专业航空,直接领导地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的工作。

1962年4月13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民航局名称改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1962年4月15日,中央决定将民用航空总局由交通部属改为国务院直属局,其业务工作、党政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等均直归空军负责管理。

这一时期,民航由于领导体制几经改变,航空运输发展受政治、经济影响较大,1978年,航空旅客运输量仅为231万人,运输总周转量3亿吨公里。

第二阶段(1978年-1987年):

1978年10月9日,邓小平同志指示民航要用经济观点管理。1980年2月14日,邓小平同志指出:“民航一定 要企业化”。同年3月5日,中国政府决定民航脱离军队建制,把中国民航局从隶属于空军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

这期间中国民航局是政企合一,既是主管民航事务的政府部门,又是以“中国民航(CAAC)”名义直接经营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的全国性企业。

下设北京、上海、 广州、成都、兰州(后迁至西安)、沈阳6个地区管理局。1980年全民航只有140架运输飞机,且多数是20世纪50年代或40 年代生产制造的苏式伊尔14、里二型飞机,载客量仅20多人或40人,载客量100人以上的中大型飞机只有 17架;机场只有79个。

1980年,我国民航全年旅客运输量仅343万人;全年运输总周转量4.29亿吨公里,居新加坡、印度、菲律宾、印尼等国之后,列世界民航第35位。

第三阶段(1987年-2002年):

1987年,中国政府决定对民航业进行以航空公司与机场分设为特征的体制改革。

主要内容是将原民航 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沈阳6个地区管理局的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分离出来,组建了6个国家骨干航空公司, 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

这6个国家骨干航空公司是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中国西北航空公司、 中国北方航空公司。此外,以经营通用航空业务为主并兼营航空运输业务的中国通用航空公司也于1989年7月成立。

在组建骨干航空公司的同时,在原民航北京管理局、上海管理局、广州管理局、成都管理局、西安管理局和沈阳管理局所在地的机场部分基础上,组建了民航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六个地区管理局以及北京首都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成都双流机场、西安西关机场(现已迁至咸阳 ,改为西安咸阳机场)和沈阳桃仙机场。

六个地区管理局既是管理地区民航事务的政府部门,又是企业,领导管理各民航省(区、市)局和机场。

航空运输服务保障系统也按专业化分工的要求相应进行了改革。1990年,在原民航各级供油部门的基础上组建了专门从事航空油料供应保障业务的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该公司通过设在各机场的分支机构为 航空公司提供油料供应。

属于这类性质的单位还有从事航空器材(飞机、发动机等)进出口业务的中国航空器材公司;从事全国计算机订票销售系统管理与开发的计算机信息中心;为各航空公司提供航空运输国际结算服务的航空结算中心;以及飞机维修公司、航空食品公司等。

1993年4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12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20多年中,我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和货物运输量年均增长分别达18%、16%和16%,高出世界平均水平两倍多。

2002年,民航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65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8594万人、货邮运输量202万吨,国际排位进一步上升,成为令人瞩目的民航大国。

第四阶段(2002年—— ):

2002年3月,中国政府决定对中国民航业再次进行重组。主要内容有:

1、航空公司与服务保障企业的联合重组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及服务保障企业合并后于2002年10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组成为六大集团公司,

分别是: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成立后的集团公司与民航总局脱钩,交由中央管理。

2、民航政府监管机构改革民航总局下属

7个地区管理局(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南地区管理局、西 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局)

26个省级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深圳、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对民航事务实施监管。

3、机场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政企分开、属地管理的原则,对90个机场进行了属地化管理改革,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机场下放所在省(区、市)管理,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一并划转;

民航总局与地方政府联合管理的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属民航总局管理的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一并划转所在省(区、市)管理。

首都机场、西藏自治 区区内的民用机场继续由民航总局管理。2004年7月8日,随着甘肃机场移交地方,机场属地化管理改革全 面完成,也标志着民航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2004年10月2日,在国际民航组织第35届大会上,中国以高票首次当选该组织一类理事国。

2004年,民航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230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1.2亿人、货邮运输量273万吨、通用航空作业7.7万小时。

截止2004年底,我国定期航班航线达到1200条,其中国内航线(包括香港、澳门航线) 975条,国际航线225条,境内民航定期航班通航机场133个(不含香港、澳门),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机场为中心,以省会、旅游城市机场为枢纽,其它城市机场为支干,联结国内127个城市,联结38个国 家80个城市的航空运输网络。

民航机队规模不断扩大,截止至2004年底,中国民航拥有运输飞机754架,其中大中型飞机680架,均为世界上最先进的飞机。

2004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达到230亿吨公里(不包 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在国际民航组织188个缔约国中名列第3位。

海南航空和东航合并了 ?

楼上说的对 不是海南航空是上海航空 确切的说应该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航空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东方航空作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继续存在

关于《联合航空控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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