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安保演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谈谈国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做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2、航空应急救援意义是什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安保演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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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做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当然列举几个典型案例了,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突发事件预案是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合理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2、应急管理的预案必须充分考虑同类事件和对事件进行分级,做到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应急资源;
3、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是发挥预案作用的保障;
4、相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预案
案例最好找两个同类型重大事件,一个有预案控制得当,一个没有所以一团糟
恩,就这么些了,说实话这些东西让我写我能写10万字
航空应急救援意义是什么?
最直接的意义在于重视生命,可以快速对病人进行救治,同时也可以带动一个行业,促进经济发展。 医疗救援是现代化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最高效的救援方式”。目前发达国家大多建有完善的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德国的直升机空中救援15分钟能到达国内任何一个地方;美国的航空医疗救援覆盖了全美60%的洲际公路网络,能够为其境内84.5%的人口提供20分钟抵达现场的服务保障。当前我国航空医疗救援还处于萌芽起步阶段,救援飞行力量和机队规模都很小,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都是需要加快补齐的突出短板。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第一章 总则一、国际民航组织的总体要求考虑到航空器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迫切需要,国际民航组织在1998年10月召开的第32届大会上审议了关于援助航空器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议题,并通过了第A32-7号决议,呼吁各缔约国重申它们支援民用航空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承诺,敦促有关国家制定家属援助计划。2001年,国际民航组织发布了《航空器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援助指南》(国际民航组织通告285-AN/166),作为提供给各缔约国制定此类规定的参考文件。二、其他国家关于空难旅客家属援助的立法情况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美国是较早制定空难旅客家属援助规定的国家。1996年10月9日,经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克林顿总统签署了《1996年空难家庭援助条例》,该条例赋予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以帮助发生在美国领土上的空难遇难者家属的附加责任。
这一法律由1996年9月9日的《总统行政备忘录》加以补充,在该备忘录中克林顿总统指定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为向重大交通灾难遇难者家属提供联邦服务的协调机构,此外,参与家庭援助的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还包括:美国红十字会(ARC)、国务院(DOS)、卫生和公共服务部(DHHS)、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司法部(DOJ)、国防部(DOD)。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为有效实施这一法令,还先后与上述机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此外,为及时、充分地掌握发生事故的航班的旅客信息,美国运输部还制定了《旅客舱单信息》(243部),收录在美国法典第49集第14分集中,对旅客信息的收集和保存、空难后的信息传递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上述法令为美国有效实施空难旅客家属援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三、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在一起具体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要有成效地为旅客家属提供必要的援助,必须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调和配合。而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均没有关于家属援助的具体规定或要求。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我局不能为其他部门和机构设定权利与义务。更为重要的是,与美国不同,我国对于民用航空飞行事故的调查权力按照国家目前的相关规定,对于特大(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以上的事故,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大以下的事故由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有鉴于此,规定中明确由民航总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定事故处理协调小组,协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与家属之间的联络。
围绕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问题,规定着重了与现行规章的衔接问题。如关于事故信息报告,主要与2005年4月7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相衔接,此外,还考虑了与《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等规章的协调、统一的问题。四、规定的出发点和基本内容尽管有上述立法方面的困难,我们无法在短时期内出台一个类似美国模式的家属援助条例,但是从现实的需要考虑,我们认为,应当在国务院赋予我局的行业管理权限内,制定一个相关规定,重点在于要有一套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尤其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建立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家属援助计划,并应当定期组织演练,以避免一旦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出现的混乱局面,特别是要给旅客家属以必要的精神抚慰和援助。本规定围绕上述原则,主要涉及了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1、关于适用范围按照我国现行的民用航空器事故等级标准,我国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尽管从理论上说,不论事故的规模多大,罹难者及其家属均应该得到适当的援助,但由于航空器事故的大小和情况不同,提供家属援助所需资源的多少相差很大。考虑到我国公共航空运输的载客量等特点,规定将适用范围限定在重大及其以上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2、关于主管部门的职责自2002年国务院关于民航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局作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行使行业管理职责,已彻底改变体制改革前政企不分的局面。因此,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处理中,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们认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从政府的角度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以便有需要时启动应急程序。这一应急程序关注的应当是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协调、配合、各自职责分工。在一起具体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按照我国现行的事故调查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应当是配合或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以及督促、协调事故的善后处理,在后者的处理中行业主管部门更多地应当充当督促和协调角色,重视政府信息的公布,具体的家属援助工作、赔偿工作应当由事发航空运输企业承担,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3、关于航空运输企业的责任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处理中,最为重要的是当事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我们调研中了解的情况,我国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是值得行业主管部门特别重视的问题。尽管有的企业已经制定了针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预案,但在必要时是否能够迅速激活整套程序,使之有成效地发挥作用,仍是值得怀疑的。针对这些情况,规定了航空运输企业不仅应当将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而且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善后处理中,航空运输企业是家属援助方面的具体实施者。因此,运输企业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家属援助计划,以保证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后,能够为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抚慰。这就要求航空运输企业要为此计划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规定相应地提出了原则要求。
4、关于对外国公共航空承运人能否适用问题美国在公布空难家庭援助法案后,又通过了关于要求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和外国航空承运人满足涉及外国航空承运人的航空器事故所涉旅客家属需要的规定,要求飞美国的外国航空承运人要向运输部长和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主席提交一份关于满足该外国航空承运人控制下的航空器造成大量人员死亡的事故所涉家属需要的计划。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对通航我国的外国航空承运人未提此类要求。
特此说明。
飞机失事前应该做什么才有意义
飞机失事后一分半钟内是逃生的“黄金”时间。
能否在飞机失事的瞬间逃生,不仅仅取决于你的临场反应够不够快。澳大利亚教授盖里尔研究了1983年到2000年间105次坠机事件、2000多名幸存者的受访记录,也总结出了6条自救方法。
1、别与家人分开
盖里尔说,50%%的乘客都是结队旅行,所以他的第一个劝告是:“如果你与家人一道旅行,应该坚持不让航空公司将你们分开。原因很简单,如果你们坐在机舱里的不同地方,在逃生前,你们总想先团聚,而这是很危险的。”对一个4口之家来说,他们应该坐在一起,并准备好分别逃生。“也许你们约定了一名成人照顾一个孩子,那么你们是两组人,每一组应该准备好从不同的出口逃生。”
2、学会解安全带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却是非常重要的。盖里尔的研究显示,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甚至机组人员也会在这一问题上出错。“当你要解开安全带时,会下意识地想到解开汽车上安全带的方法,你会去按按钮,但在飞机上,你需要打开插销。如果你不能解开安全带,逃生的机会就很渺茫了。”
3、距离逃生口近
盖里尔在评估了2000名幸存者的座位后得出了一些经验法则。他说:“幸存者在逃生时要走的平均距离约为7排座位,所以,你可以选择在这个范围内就座。你还要数一下距离最近的两个逃生口有多少排座位,以便在黑暗中也能找到出口。为什么还要再选一个逃生口呢?因为距离你最近的逃生口不一定可用。”
4、背朝飞行方向
如果飞机的座位都是面向后的,乘客会更加安全,但盖里尔说:“问题是,大部分乘客都不愿意背对着飞行方向。”在军事飞机上,座位的安排常常是面向后的。盖里尔坐火车旅行时通常坐在对面没有人的座位上。他说:“因为在发生冲撞事件时,坐在我前面的人会撞到我的身上,使我受伤。”
5、带上防烟头罩
如果你能从冲撞中幸存,下面要面对的就是大火和烟雾。“烟雾含有有毒气体,过多地吸入将导致死亡。”盖里尔在旅行时会带上一个防烟头罩,但他警告说,如果你也想带上这样的用具,就需要学会如何使用,否则会为戴上它而浪费时间。
6、听乘务员讲解
登机后要认真听取乘务员的讲解,阅读安全条例。在发生坠机前,按照乘务员的指示采取防冲击姿势:小腿尽量向后收,超过膝盖垂线以内;头部向前倾,尽量贴近膝盖。盖里尔说:“防冲击姿势是乘客要学会的一个重要方法,它可以减少你被撞昏的风险。”
一次飞行可以划分为起飞、初始爬升、爬升、巡航、下降高度、开始进场、最后进场、着陆8个阶段。以1.5飞行小时的航段来说,每个阶段在整个飞行过程中所占的时间比例不同,发生事故的几率也不相同。总的说,起飞和着陆占总飞行时间的6%,但事故几率却高达68.3%,所以有“黑色10分钟”之说。
飞机失事前的一些预兆:
1.机身颠簸;
2.飞机急剧下降;
3.舱内出现烟雾;
4.舱外出现黑烟;
5.发动机关闭,一直伴随着的飞机轰鸣声消失;
6.在高空飞行时一声巨响,舱内尘土飞扬,这是机身破裂舱内突然减压。
关于《航空安保演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