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总务科应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总务科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院感办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送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院感办、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由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