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考评项目书写、口语、听力等二、考评目标1.通过素养考查全面了解学生本学期在书写、口语、听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2.在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理解和掌握的同时,关注学生口语
一、考评项目
书写、口语、听力等
二、考评目标
1.通过素养考查全面了解学生本学期在书写、口语、听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2.在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理解和掌握的同时,关注学生口语、听力等的发展。
3.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评价,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展示的舞台,用评价促进学生的积累,激励学生的平时学习,真正实现主动、全面的发展。
三、考评原则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关注学习的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多维化,从本学段学生学科素养提升的重点方面展开评价。
3.评价主体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多方面参与到学生素养评价中来。
4.评价方式多样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检测与实践展示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5.评价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暂未达标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85%。
四、考查标准
1.书写部分(满分20分,考查内容:学生平时作业;考查方式:教师观察;考查方式:教师观察)
表现状态
得分区域
书写认真、美观为优秀
18-20
书写欠认真,作有涂改率低为良好
15-17
书写不认真,作有涂改率较高为合格
12-14
书写潦草,作业版面极不整洁为暂未达标
11分以下
2.口语部分(满分40分,考查内容:学生相应学期学习的对话,句型,话题;测查时间:教研组在学期末学业水平测试前自行安排;考查方式:面试)
表现状态
得分区域
发音准确,清晰,语音,语调规范,语言流畅
36-40
发音较准确,清晰,语音,语调较规范,语言较流畅
30-35
发音基本准确,清晰,语音,语调基本规范,语言基本流畅
24-29
发音不准确,且含糊不清,语音语调生硬不正确,基本不能交流
23分以下
3.听力部分(满分40分,考查内容:教师根据学生一学期学习的重难点,编制考查题 ;测查时间:教研组在学期末学业水平测试前自行安排;考查方式:笔试)
表现状态
得分区域
学生进行测试,85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
36-40
学生进行测试,75分-84分,评定为良好
30-35
学生进行测试,60分-74分,评定为合格
24-29
学生进行测试,60以下,评定为暂未合格
23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