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陕西航天技师学院是一所不错的学校。
陕西航天技师学院位于西安市蓝田县,占地面积670亩,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拥有三个省级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和二个中央
陕西航天技师学院是一所不错的学校。
陕西航天技师学院位于西安市蓝田县,占地面积670亩,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拥有三个省级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和二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有实验实训室18个,设备台套数478台,资产价值2300万元。校外实训基地12个。
截至2020年9月,学院有教职工121人,其中专兼职教师87人,硕士研究生11人,高级讲师28人,“双师型”教师43人。 52人次参加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17人次参加过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郑涛等四名教师分别赴德国、澳大利亚培训学习。近五年来,教师公开发表各类教科研论文50余篇。
学院就业单位以航天、航空军工系统企事业单位为主。学院对每个就业单位严格考察、筛选,根据企业岗位要求,结合企业文化对学生进行就业前培训,对就业学生定期跟踪、回访,帮助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通过技能大赛、单独招生、自主招生、成人函授等途径进入高等学府深造。
你知道机场的用途和类别吗?
机场一般分为军用和民用两大类,用于商业性航空运输的机场也称为航空港(Airport),我国把大型民用机场称为空港,小型机场称为航站。 按机场规模和旅客流量可将机场分为三种类型 枢纽国际机场 是指在国家航空运输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机场,这种机场无论是旅客的接送人数,还是货物吞吐量,在整个国家航空运输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所在城市在国家经济社会中居于特别重要地位,是国家的政治经济中心或特大城市省会。例如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等。 区域干线机场 其所在城市是省会(自治区首府)、重要开放城市、旅游城市或其他经济较为发达城市,人口密集的城市,旅客的接送人数,还是货物吞吐量相对较大。如: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宜宾宗场区域国际机场、无锡硕放区域国际机场等等。 支线机场 除上面两种类型以外的民航运输机场。虽然它们的运输量不大,但作为沟通全国航路或对某个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上饶三清山机场、泸州蓝田机场、泉州晋江机场等等。
宿州国家级现代农业园项目还能建成吗
法律分析:2010年,宿州市申报成功_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区区域为_桥区所辖全部范围。2013年,_桥区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专门负责_桥区国家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的建设。2016年8月,_桥区人民政府结合农业发展趋势和当地优势农业发展特点,决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由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具体管理运营。2017年4月,_桥区决定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基础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产业园建设规划总面积11.8万亩(78平方公里)。具体位置是新汴河以北,唐河流经顺河、灰古部分以南、唐河流经蒿沟以西,唐引河以东区域,涉及灰古镇、顺河乡、蒿沟乡、汴河街道办事处11个行政村,覆盖总户数和人口总数分别为10617户,44420人。园区内分为农业科技研发区、现代物流与信息化服务区和农业双创试验区、标准化农业生产区、种养一体化示范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农业休闲观光区七大功能区。
预计2018年-2020年期间,产业园计划总投资达到31亿元,总产值达到56亿元,主导产业产值达到45亿元,农产品加工能力达到60万吨以上;到2020年,产业园通过特色产业扶贫的方式可实现精准脱贫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分别为180户、390人,辐射周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分别为1000户、2300人。
产业园主导产业选择将以对接国家现代农业的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_桥区全国优质粮食产区的区位优势与产业基础优势,突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主导产业在全国层面的战略示范意义,确立粮食、畜禽两大主导产业,着力推进粮食向优质化、专用化、高端化、精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畜禽向品种优良、养殖生态、种养循环、加工精深方向发展,以淮河种业的粮食、温氏集团的生猪等优势资源为依托,促进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产业联结机制,资源互补,完善生产、加工、流通等产业链接,形成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