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低空旅游产品类型
2、直线航空如何发展?
3、通用航空的发展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低空旅游产品类型
- 2、直线航空如何发展?
- 3、通用航空的发展前景
- 4、简述中国无人机法规和规章制定体系?
- 5、无人机有什么法律和法规?
低空旅游产品类型
低空旅游在国外并不算“新”业态,在国内却是一种新鲜事物。国家、企业、景区对低空旅游已经热情高涨,但多方面的客观限制依然众多。低空旅游仍非一个“现实热点”,仍是一个“待勘探的矿藏”。
低 空 旅 游
低空旅游是民间创造的概念
(民航资源网《我国低空旅游发展思路和对策研究》)
低空旅游:以观光游览、愉悦身心为目的,利用民用航空器飞行活动开展的观光、休闲、娱乐等旅游活动,是“通航+旅游”的有机融合形式之一。
低空旅游与通用航空旅游被认为同一个概念。
通用航空旅游:人们在低空空域,依托通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器和低空飞行器,所从事的旅游、娱乐和运动,如商务会议、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冒险体验、体育娱乐等。
低空空域范围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低空空域原则标准——真高1000米: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
扩大低空空域开放——真高3000米:2016年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划设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
空 域 限 制
定义
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环境,低空空域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约33%的低空空域由全域管制改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不同属性的管理。
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必须经过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接受飞行管制。
监视空域
监视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通常划设在管制空域周围。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空域用户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飞行计划后,即可自行组织实施并对飞行安全负责,飞行管制部门严密监视空域使用活动。
报告空域
为飞行活动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和告警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空域。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空域用户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飞行计划后,即可自行组织实施并对飞行安全负责。
目视飞行航线
是为确保航空用户能够飞到预定空域,且飞行
直线航空如何发展?
你好,直线航空如何发展,
前途似锦的,
对吗!!!!
通用航空的发展前景
中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保持上升趋势
中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自2014年以来始终保持上升的趋势,机队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0年8月,中国内地在运营的通用航空器数量达2930架,相比于2019年底增长154架,相比与2014年的1505架几乎翻了一倍。机队规模的增速在2017年达到顶峰,并在之后的年份逐步回落。
涡桨和活塞固定翼飞机占比份额达50%
机队构成方面,涡桨和活塞固定翼飞机占到了2930架总数的50%。其中活塞固定翼飞机主要应用于飞行培训,而涡桨固定翼飞机凭借更强的性能而广泛应用于农林作业、通勤运输、航拍航摄等领域。
直升机占到了机队总数的37%,主要应用于海上石油服务、空中巡查、农林植保、空中游览、电力巡线等领域。代表着高端出行的公务机则占到了机队总数的11%,尽管数量上占比不大,但由于飞机平均单价较高,从机队价值上来看同样不容忽视。
通用航空企业数量增速明显放缓
中国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的增长态势与机队增长基本保持一致。截至2020年8月,中国现有实际运营中的通航企业443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相比2019年底增长仅17家。2018年为历年中增速最快的一年,相比上一年增加100家,增幅达37%。
但在随后的2019年和2020年,增速明显放缓,侧面反映出现有市场需求接近饱和,市场竞争加剧,制约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仍然存在。
生产自主研发机型的厂商数量占比过半
中国尽管拥有这巨大的通用飞机市场潜力,但是在通用飞机制造方面起步晚、底子薄,在过去长期以来始终在努力追赶国外先进水平。截至2020年6月,中国国内已有32家通用航空器飞机制造商取得了中国生产许可证(PC)。其中生产自主研发机型的厂商数量占到了56%,直接引进或者收购的厂商占到了44%。
尽管从数量上来看自主研发的机型较多,但除了中航工业的“运”系列以及个别机型外,国内自主研发的机型大多为超轻型运动飞机,不适用于传统的通航作业,国内航空运动的市场也没有完全打开,因此市场占有率也很低。
通用航空飞行作业小时总体呈增长趋势 执照培训占比过半
通用航空飞行作业小时方面,2019年相比上年增长14%,首次突破一百万小时大关。而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关系,第一季度通用航空作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随着第二季度疫情得到基本控制,通航飞行作业基本恢复正常,并在三季度实现了对上年同期水平的反超。预计2020年全年飞行小时数较2019年会稍有回落,但仍将高于2018年的水平。
2019年,各通用航空飞行作业类型中,执照培训依旧占到了55%半数以上,其次依次为工业、农业、消费、交通运输和应急等。在当前工业和农业领域无人机有着逐步取代传统固定翼和直升机的趋势,但在通航消费(空中游览、跳伞飞行和个人娱乐飞行)、交通运输(包机和短途运输)和应急领域,仍然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停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急剧上升
从中国民航局发布的《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报告中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来看,2019年和2020年的暂停或终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均远超之前的年份,而2020年前8个月停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已超过2019年全年的数量。
2019年和2020年停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主要为91部运营企业,其中又以直升机运营企业占大多数。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仍然未得到完全释放,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淘汰率的加大,而2020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也给企业带来了运营和资金层面的双重挑战。
同时,公务机业务的发展由于国内国际金融政治风险加剧而表现出疲软的态势,也导致了一部分以运营公务机为主的135部企业停止运营。
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分析
——涡桨和活塞飞机市场:德事隆航空稳居第一
涡桨和活塞固定翼机队占整个通用航空器机队的50%,2020年机队总数达1472架,从数量上来看是构成通用航空器机队的最主要力量。
从涡桨和活塞飞机制造商的市场份额来看,德事隆航空稳居第一,市场份额达30%,旗下机型种类众多,其中赛斯纳172和赛斯纳208分别为市场上占有率最高的活塞和涡桨的机型。赛斯纳172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轻型通用飞机之一,广泛应用于飞行培训等领域。赛斯纳飞机与中航通飞于2013年合资成立的石家庄中航赛斯纳负责赛斯纳208的总装和国内客户交付,并提供原厂维修服务。
钻石以23%的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单发活塞机型DA40和多发活塞机型DA42是其最受欢迎的机型。中航工业作为中国最大的航空工业集团,以18%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单发活塞机型运5和双发涡桨机型运12同样拥有可观的市场占有率。
——直升机市场:罗宾逊占据榜首
直升机机队占整个通用航空器机队的37%,2020年机队总数达1070架。从直升机制造商市场份额来看,罗宾逊凭借R44和R22这两款“爆款”机型而占据榜首,占比达30%。总部位于法国的空客、美国的贝尔和意大利的莱昂纳多分别凭借23%、16%和10%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至四名。
——公务机市场:湾流霸占榜首
中国内地的公务机机队从数量上仅占整个通用航空器机队的11%,2020年机队总数达326架。从公务机制造商市场份额来看,有着公务机中的“苹果”之称的湾流依然霸占榜首,市场份额达36%。
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庞巴迪、美国的德事隆航空、法国的达索和巴西的巴航工业分别凭借28%、13%、10%和5%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至四名。本田作为公务机行业的新进入者推出的HondaJet也凭借其超低的运营成本在中国崭露头角。
——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通用航空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简述中国无人机法规和规章制定体系?
无人机相关规定与法律法规
2018年8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印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2018年6月,《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2018年1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6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正式上线,起飞重量超过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必须实施登记注册。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2016年9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加强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管理,规范其空中交通管理的办法。
2016年,《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低空空域定义由1000米以下,提升到3000米以下。
2015年,《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试行规定》,起飞全重7公斤以上无人机,必须接入“电子围栏”,不得在禁飞区使用无人机,无人机驾驶员需要持有操作执照。
2014年,《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其中涉及监视、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企业需向空军和民航局报备。
2013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国AOPA协会负责民用无人机的相关管理。
无人机有什么法律和法规?
无人机相关规定与法律法规
2018年8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印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2018年6月,《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2018年1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6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正式上线,起飞重量超过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必须实施登记注册。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2016年9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加强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管理,规范其空中交通管理的办法。
2016年,《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低空空域定义由1000米以下,提升到3000米以下。
2015年,《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试行规定》,起飞全重7公斤以上无人机,必须接入“电子围栏”,不得在禁飞区使用无人机,无人机驾驶员需要持有操作执照。
2014年,《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其中涉及监视、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企业需向空军和民航局报备。
2013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国AOPA协会负责民用无人机的相关管理。
融融网《无人机法律与法规知识》都有完整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你。
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