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川航因病退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郑州一老人因病退机票,直到去世票仍未退成,成都航空对此作何回应?
2、成都航空退改政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川航因病退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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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老人因病退机票,直到去世票仍未退成,成都航空对此作何回应?
成都航空对此回应称:“将重新审核尽快办理”,并且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退款。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门旅游和办公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再加上现在交通工具越来越发达,飞机的成本也在不断下降,很多人出门的时候都会选择坐飞机。不过现在乘坐什么交通工具都是需要提前买票的,而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的话,只能申请退票。这给不少人带来了很多困扰。
有媒体报道,在河南郑州有一位王女士反映,自己家的老人因病退机票,直到去世票仍未退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后续将如何处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王女士在2021年10月时为家中的老人订购了一张11月2日从郑州飞往三亚的机票,但是老人身体却因为出发前几日不适住院了,虽然她在当天就在线申请了因病退票,可是直到老人去世,自己也打了近30个电话沟通,到现在580元的机票钱都没有退还。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了事发单位成都航空,客服解释因病退票需要提供100元以上的医药收费单。但是王女士却说这些材料她在2022年2月就已经提交多次。航空公司一直都没有处理。于是在记者的协调之下,王女士再次提交了住院收费单,成都航空的工作人员表示将重新审核尽快办理,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票。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成都航空退改政策
法律分析:(一)退票:1.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2.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含)至8月11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二)改期: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9月28日(含)前的同舱位服务等级、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第十九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第二十四条 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成都航空公司退票政策
法律分析:具体来看,根据此次东海航空出台的退改政策,由成都进出港的东海航空国内航班在12月7日0时(含)前购买(支付完成),航班日期在12月7日(含)-21日(含),由893票证填开,且客票有效期内东海航空实际承运的客票,12月9日(含)前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到原出票地免费办理退票手续;在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不过,东海航空方面也表示,在相关政策下发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北京商报记者整理发现,目前航空公司推出的退改政策略有不同。 比如针对政策发布前已自行退改机票的乘客,国航表示,已在12月7日(含)完成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川航因病退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