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对于扰乱机场秩序的看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乘坐飞机时哪种行为影响飞行安全
2、我国民航乘坐飞机规定禁带哪些东西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对于扰乱机场秩序的看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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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时哪种行为影响飞行安全
乘客随意换座位。
逆风起降可以增加升力,使飞机的离地速度减少,缩短飞机起飞的滑跑距离,不会对安全带来影响;但乘客私自换座位,会影响到飞行安全,因为飞机需要处于平衡状态,随意换座位会打破这种平衡,继而影响操纵性和稳定性,甚至危及飞行安全。
扩展资料
乘客登机后,首先应该数一数自己的座位与紧急出口之间隔着几排,这样即使在飞机发生意外,机舱内烟雾弥漫或者太黑时,也可以摸着椅背找到出口。
根据门上的说明,学会紧急出口的开启方法。仔细阅读前排椅背上的安全须知,认真观看乘务员的介绍和示范,这些知识在逃生时最为有效。熟练掌握系上和解开安全带的方法,可以重复几次系、解安全带的动作。关闭手机电源。
我国民航乘坐飞机规定禁带哪些东西及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禁烟区吸烟;
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准登机,损失自行承担。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五、除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旅客不得随身携带,但是可以作为行李交运或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机组人员带到目的地后交还。
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限量携带的物品及其数量,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
第九条 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中的民用部分,下同)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的规定。
第十条 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
一、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
二、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围栏和巡逻通道;
三、设有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四、设有安全检查机构并配备与机场运输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检查设备;
五、设有专职消防组织并按照机场消防等级配备人员和设备;
六、订有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援救设备。
第十一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根据安全保卫的需要,划定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并分别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发和管理。
第十四条 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第十五条 停放在机场的民用航空器必须有专人警卫;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航空器警卫交接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东方航空:旅客须知
机上扰乱行为的处置原则
中新网3月20日电,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今日公布《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工作规则中规定,旅客在飞机上存在强占座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规使用手机等九类扰乱行为将被口头制止,制止无效将被采取管束措施。
工作规则中规定,机长统一负责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机长在处置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必要时请求旅客协助;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计划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
工作规则规定,机组成员应按照机长授权处置扰乱行为和非法干扰行为。根据机上案(事)件处置程序,发生扰乱行为时,机组成员应当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管束措施;发生非法干扰行为时,机组成员应当采取一切必要处置措施。
根据工作规则的解释说明,非法干扰行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主要包括:
(一)非法劫持航空器;
(二)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
(三)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扰乱行为,是指在民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规定,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为。
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主要包括:
(一)强占座位、行李架的;
(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三)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的;
(五)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的;
(六)猥亵客舱内人员或性骚扰的;
(七)传播淫秽物品及其他非法印制物的;
(八) 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的;
(九)扰乱航空器上秩序的其他行为。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机场内禁止哪些行为
第十六条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
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
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关于《对于扰乱机场秩序的看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