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就在上周,网络上流传出了一份“‘哔哩哔哩’字号被注册为成人用品商标”的新闻,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与同我们一般认识到的归属方不同,这一次注册“哔哩哔哩”商标的商家并非
就在上周,网络上流传出了一份“‘哔哩哔哩’字号被注册为成人用品商标”的新闻,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与同我们一般认识到的归属方不同,这一次注册“哔哩哔哩”商标的商家并非“B站”(二次元弹幕视频网站,也就是你们最喜欢追番的那个网站),而是一家名为“北京赛瑞思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企业。
从上图信息显示,本次“哔哩哔哩”商标注册的类别为“第10类”,属于医疗器械类别,至于其中涵盖的可经营产品范围隔夜君在这里就不多说了,直接上图让你们去理解吧,大抵来说就是带有着“不雅风气”的意味。
或许有人会说我思想保守,但隔夜君需要强调的是,这次争端的原由正正就是因为“不雅”二字所引起的。更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这家名为“北京赛瑞思动”的公司,其在2017年的时候就被另一家二次元弹幕视频网站(ACFUN)全资收购了。
先是“不雅类目”,后是“竞争对手”的关系,种种原由促就下,这件事情就变得有点儿耐人寻味,并在二次元界和知识产权界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咯(粗略来看,这也算是一次打破次元壁垒的表现吧)。
看到这样一个情况,你们觉得B站会怎样做呢?没错,他们大举起了“诉讼”的旗帜,在前些时间就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对“第十类目哔哩哔哩”商标的“无效申请”了(将这个注册商标撤销掉)。
那么好了,一家是一贯以来民众认知上的“哔哩哔哩”所属者(B站),而另一家则看上去似乎毫无相关,甚至有点儿“恶性竞争”的企业。你们猜猜,法院的审判究竟会是如何的呢?
结果或许会让一大群网友失望了---B站彻底败诉了,其向法院提起的数个“无效理据”全都被法院一一驳回。也就是说,A站及其旗下全资公司能够合法拥有“哔哩哔哩”在第十类目商标的知识产权。
面对这样一个结果,你们是否会有匪夷所思的感想呢?
但隔夜君可以严肃的跟你们说,如果你们真存有哗然的想法,那仅仅是因为你们并不懂得商标法罢了。不过你们也无须担忧,下面内容隔夜君将会用最简明的文字给大伙概括要点,好让你们能够一探这次商标争执的究竟所在---
“哔哩哔哩”商标关键点分析
问题一:A站旗下公司已经拥有了“哔哩哔哩”商标的所有权了吗?这会是一场“营销碰瓷”吗?
答案是肯定的,从下方标识的“专用权期限”可以看到,这款商标在2016年中旬的时候就已经被“北京赛瑞思动”注册成功了,而有效期则直至2026年中旬方才完满结束(商标的保护期限一般为十年,到期后可以续接)。
而按照商标注册耗时一般为“12-14个月”来计算(从提交申请,到下发商标证),这款“哔哩哔哩”商标实在2015年年初之际就已经被对应公司提交到国家商标局注册了。这个推算可以从下图所示“申请日期”中得到印证。
所以今天这件“商标纠纷”案件并非A站在被快手收购之后方才捣蛋出来的“营销碰瓷”手段哦,人家A站是无辜的,早在北京赛瑞思动入赘之前,这件商标就已经被注册落实了。
问题二:为什么赛瑞思动能够成功注册“哔哩哔哩”商标?难道B站商标一直都处于空白保护状态吗?
事实上,目前我国实行的商品商标法案共计给商标设定了45大类别,而每一个类别都对应于某一细分行业(“行业”这一描述或许有点儿不准确,不过为了便于理解,大家就勉强接受吧),不同类别之间一般情况下彼此独立互不干涉(有些许特殊情况会关联起来),所以如果B站仅仅注册了其中的几个类目的话,那就代表“B站只能够在注册类目中获得商标保护权限”哦。
所以上述事情之所以会发生的原因就在于“B站压根没有注册保护第十类别”咯。
上述截图为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B站公司)所申请的部分商标示意图,所以你们可别说B站没有注册商标哦,只不过是疏忽了对某些类别的保护罢了。
问题三:B站为什么会败诉?难道就没有办法取回这个商标了吗?
依据B站曾向法院提出的“商标无效”理由,我们大抵能够归纳成三大点---
其一为“商标在先注册理由”---B站提出“哔哩哔哩”商标为自己早先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北京赛瑞思动公司的行为可以看做恶意抢注行为,故此做出无效起诉。
然而法院对B站的理据进行了驳回,理由正正就是上方提到的“赛瑞思动公司注册的商标和B站所拥有保护权的商标不属于同一类目”。
其二为“品牌的知名影响力”---B站认为哔哩哔哩商标经过自己多年的使用已经具备普遍知名度,认为赛瑞思动公司的抢注行为会对消费者带来混淆的效用,故此做出无效起诉。
不过法院依旧予以了驳回,理由在于“赛瑞思动所申请的商标类目(经营行业)与同B站的网络视频等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认为并不存在混淆的可能。
其三为“申请程序的不可理性”---B站认为赛瑞思动申请商标的流程不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故此提出了驳回申请。
结果同样如此,法院并未同意B站的理据,认为赛瑞思动并无任何的程序过错,故此对B站的无效申请做出了驳回。
可以看到,甭管是对商标优先权的直接攻击,还是对声明度的溢散作用,亦或者程序的合理性,B站通通都败阵下来了,似乎压根就没有办法能撬动北京赛瑞思动,也就是竞争对手A站对此款商标的所有权呢。
那如何是好呢?难道真的只能够坐等A站推出系列“污污”的东西,好让自己的名字被广大二次元喜好者耻笑不已吗?
事实上,B站也未必只能够坐以待毙,还有两种方式可以供给B站去选择使用---
其一,按照现行的商标法要求,B站仍旧存有着“撤销三年不使用”的法律手段可以采取---也就是向法院提出某一被注册成功的商标,在注册成功之日后的三年时间里并无任何的使用证据,来对这一注册商标进行无效化申请。
当然,假如赛瑞思动本身就有意愿去长期拥有这个商标的话,那他们也还是能够轻易给这个商标制造商业使用证据的。
那你们觉得赛瑞思动真的是为了贪好玩而注册“哔哩哔哩”吗?而后几年时间一直将其封藏起来等待起毛发霉吗?
相信隔夜君吧,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呢!所以真正能够拯救得了B站的手段就剩下下方这一条了---
“满怀诚心的恳求A站爸爸吧”!
觉得隔夜君说的是废话?觉得残酷的商业战场压根就不存在此般可能性?
一开始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然而就在最近时间,ACFUN却在自家的官方微博对外公布了这样一则声明---
“经过本公司慎重考虑,哔哩哔哩商标的持有并不符合公司定位价值观,所以即将实行对此商标的注销行动”
你们看,还没用得着B站去抱大腿喊爸爸叫爷爷呢,A站就已经以大义凌然的姿态将这样一个极为容易挫败头号竞争对手的“BUG”给自我掩埋了。
看到此等处况,评论区里可谓是出现了排山倒海般的盛赞境况呢---
“大方!优秀!”“回应迅速,处理得体”,需要何等程度的溢美之词我们都能够在评论区中翻找得到。
果然猴山里居住的都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在他人需要的时候总会脚踩七色彩云,身披金甲圣衣,并以雷霆万钧之势现身到尔等凡人面前。
觉得这样的比喻有点尴尬?那好吧,隔夜君还有更棒的呢!
“已经没事了,B站,因为俺猴王来了!”
好了,今天这期内容就到这里,欢迎在下方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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