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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科目有哪些?

作者:Anita 发布时间: 2022-07-18 06:01:47

简介:】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在实行的是六加一的政策。六加一就是专业阶段的六个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和一个综合阶段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在实行的是六加一的政策。六加一就是专业阶段的六个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和一个综合阶段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在实行的是六加一的政策。六加一就是专业阶段的六个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和一个综合阶段,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只有考出了专业阶段才可以考综合阶段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以前的规定是必须在五年内通过综合阶段考试。自2014年注会综合阶段考试开始,CPA综合阶段取消了年限的要求,考生什么时候通过都可以。这无疑是对考生相当有利的,能减轻一部分考试的压力,也能从容进行职业规划和工作安排。

会计考证需要长期学习,可以到恒企教育,恒企教育与国内多所高校达成合作,进行会计考前辅导,形成一套线下“大学+校区”终端连锁体系,解决学员考试难的问题。

申请的三种专利有什么区别?

三种专利的区别:
1.保护期
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间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间为自申请日起是1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比发明的保护期要短得多。因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2.保护范围
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在产品发明中,发明既可以针对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还能针对没有具体形状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仅限于产品发明,而且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方法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一.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二.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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