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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由谁处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3-04-16 11:48:36

简介:】一、专利纠纷案件规定第十条?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

一、专利纠纷案件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如何收集证据?

1、主体资格证据的收集

关于原告主体资格(即专利权人)的证据,这个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具备专利证书、专利登记本、专利年费交纳票据等即可。

关于被告的确定,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大部分原告打此官司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求停止侵权。而真正能达到此目的,就是必须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所以生产商、制造商就成为权利人首选的第一被告。如果侵权消息的得知是通过厂家的展销,那么可以通过确定厂家的名称等信息,通过工商信用网或实际工商查询来获得被告的身份确认。如果是通过销售商得知,则应当注意打听厂家或通过公证购买的方式索要厂家产品质保书等,获得厂家信息。

产品销售者的确定,可以通过其名称工商查询得知。但实践当中,存在一种情形,即销售者本身并未办理任何工商登记,仅仅是租赁一个门面进行经营,此种情形,权利人要注意收集店主(个人)身份信息。在必要时,如果销售者承租的是一个大市场(如北京的秀水街等),此时,可以把出租户也列为被告,但其承担责任一般是以提供侵权便利为条件,所以,在起诉出租户时,应当注意向其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发律师函等手段,以便取得其提供侵权便利条件的证据。

2、侵权事实证据的收集

根据专利法相关法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一般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专利;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在此笔者重点提示,一定要注意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要件中并不包含许诺销售(如产品展示)。所以,在权利人见到商家进行展销侵权产品就认为其侵权,忙于起诉,此做法是不妥的。

比较通常的做法是,实行暗访公证购买,以此取得侵权事实的证据。由于此证据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最好找律师取证。

3、损失赔偿证据的收集

关于损失赔偿,尽管最高院已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此还是实务操作中一头疼事。因为实践中,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的取证的确不易,故很难准确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笔者在此有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其一,对于原告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产品自己已用于生产、销售,可以通过对比侵权发生之前的销售额和侵权发生之后的销售额来分析,如果侵权之后的销售额明显减少,则可以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鉴定获取利润减少的证据。但该销售额的减少也存在一些其他因素,故在起诉中可以适当降低索赔数额。其二,出于对权利人最终目的的考虑,如果计算侵权赔偿额的确很困难,则建议结合侵权产品、侵权时间等采用法定赔偿额(5000元至30万),这样可以节省诉讼时间。

除了以上一些证据收集的方法外,权利人还应当简单了解侵权判定问题,记住一句话:先看产品再看外观,即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且被控侵权产品外观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才有可能侵权。

三、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一)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二)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

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四、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一)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二)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

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五、专利纠纷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是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建立的审判机构,设立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六、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民法典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专利侵权纠纷管辖的侵权案件可以有以下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所在地。也就是说,可以在侵权产品生产地、销售地、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案件的级别管辖:(《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专利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七、感情纠纷案件立案标准?

感情纠纷如果双方没结婚的话,只要不涉及人生安全财产安全等问题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在这段感情中你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如果收到了损坏自然就可以报警了,如果你结婚了是夫妻,一般来说真要闹到法院法院都会受理的,不过在法院里面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如果不是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话法院都会让你们先冷静冷静

八、12345管劳动纠纷案件吗?

  任何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都应当按照劳动法执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但最后还是会转到劳动部门处理。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九、涉军纠纷案件处理原则?

以军人优先原则!

涉军纠纷案件在查明原因之后,要以军人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当过错方为妃,军人以方式要从快从严处理,当过错方为军人,以方式要慎重处理,考虑军人现实情况以及发生问题的原因,慎重从轻处理的原则!

军人在社会上受到尊重,当然发生纠纷案时,也要特关忒大,如果军人违反了有关法律,也会严格按照法律去处理!

十、合伙纠纷案件必备的证据?

您好,个人合伙纠纷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提供合伙人的人数、姓名等自然情况。

2.有字号的合伙应提供注册的名称、拥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数量、地点,开户银行的帐户,申请商标登记,合伙人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证明。

3.是口头协议合伙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据情况。

4.应提供合伙协议,协议中应包括:出资情况(出资形式),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分担,还包括入伙和退伙,合伙关系的终止及终止后的结算工作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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