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可以说能,也可以说不能。
首先因为不知道你飞的无人机大小型号,其次你说的东莞长安这个位置太笼统也办法确定,第三如果胆大当然可以,如果你怕被抓最好还是合法飞行。
可以说能,也可以说不能。
首先因为不知道你飞的无人机大小型号,其次你说的东莞长安这个位置太笼统也办法确定,第三如果胆大当然可以,如果你怕被抓最好还是合法飞行。
我们专业提供无人机临时空域申请和使用服务,如有需要可以私信交流,或点头像看主页签名中的方式联系。
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还没正式发布之前无人机飞行除了深圳和海南外都是要先申请临时空域的。关于向谁申请的问题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你牢记下面这句话:“我国所有空域都是由人民解放军空军负责实施管理”。 严格来讲我国国土防空任务决定了我国对空域的管理方式,我军在防空作战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空军统一组织的国土防空体系。那为什么通常提到空域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民航呢,主要是人们受航空服务业的影响,民航主要分为商业航空(大致就是客运和货运)和通用航空两大类,除了客运和货运航空外其他的民间飞行活动基本可认为是通用航空,当然无人机也划归通用航空飞行器,因此提到无人机空域时首先想到的必然是民航。为了满足经济建设和民航运输需要,军方将民航机场本场空域和民航航路航线分配给民航负责,但是空军仍然拥有最高的空域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
前面我们提到民航负责管理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因此通用航空的飞行任务在申请临时空域时首先是由民航通航处受理,但其实民航通航处受理后会再通过内部流程向军方提出征求意见,在得到军方同意后再批复给通航企业,由此可见临时空域的最终审批权还是在空军。
那么无人机属于通航,其临时空域的申请是否就应该向民航申请呢?其实我们虽然将无人机划为通航,但是由于无人机驾驶员不同于真正的飞行员,无人机的生产管理和适航认证都与载人飞机有很大不同,民航无论是对人员还是对无人机都还没有形成有效管理。同时,从空域管理的最终权限来说空域审批的是空军,而民航为了机场和航线飞行安全又不可能允许无人机进入机场净空区和航路航线,所以各民航地区管理局干脆不受理无人机临时空域的使用申请。由此可见无人机要使用临时空域就只能找最终的审核权部门——空军。
办过无人机空域使用批文都知道,这个申请函一般要提交到管理你所飞行活动空域的战区空军航管处,也就是空军专门负责空域管理的部门。大家都知道部队不是随便就可以进出的,递交申请材料前通常需要提前联系好办件参谋。申请材料递交上去后上述的管理部门要进行核审,是否批复,主要看你飞行活动区域、任务性质、飞行高度等情况了,批复时间短则1个星期,长则1个月,批复后会得到一个正式的红头批复函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使用无人机进行对地成像,如航空摄影测量、地形数据采集、物探等飞行活动时,还需要先向所在战区作战局取得飞行任务许可,然后再向战区空军航管处申请临时空域。原因是对地成像涉及国家地理信息保密,必须按照测绘法相关规定先申请飞行任务批文。
科技这么发达,为什么个人飞行器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个人飞行器并不是没有被发明,而是没有能市场化运用的或者军用的版本,顶多能作为某种危险的、不实用的奢侈品在顶层社会中做玩具。原因如下:
性价比:能飞简单,但你能飞多久?第一架飞机出现的时候最多只飞了一分钟,那飞行器能飞多久?5分钟?
人体自重摆在那里,为了一个人停留在空中,需要做多少功?为了做功需要多少能量?为了这些携带能产生能量的能源又需要做多少功?最后的结果是:直升机都做出来了,这显然不是个人飞行器的范畴了。
必要性:个人飞行器有必要吗?它能做的无非就是代步或者运输,运输方面你不如直升机,代步来说你飞行器真的比一辆车方便吗?
又绕回去性价比问题了。
还有,个人飞行器的操控是极为艰难的,并不是飞起来就行这么简单。操作个人飞行器需要极强的协调性,难度相当于用游泳板站在水面上。你以为绿魔滑板随便玩呐?
最后,假设个人飞行器真的能普及,国家也不一定会高兴——平面的交通都快管不过来了,飞着的立体交通又该怎么办?